3月19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3月28日。公告还称,此举旨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东莞首次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出台政策办法。
记者还注意到,2024年4月28日,东莞首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寮步镇莞樟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正式拉开建设大幕。另据公开信息,东莞已开工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还包括大岭山太公岭现代化产业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厚街厚山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五个项目拟筹集房源3491套。
今年3月11日,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东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
在哪建?
选址优先考虑有刚性住房需求区域
意见稿明确,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有刚性住房需求的区域。鼓励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中统筹优化规划指标,通过存量土地和空间用途转换,有效增加用地供应。园区集中配套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可结合宅基地拆迁安置区、经济平衡居住地块等统筹布局,打造高品质社区生活圈。
而新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则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实行“净地”供应,拟建项目用地的选址应报市人民政府审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划拨的,土地回收价格应包括用地单位取得成本和持有成本,其中持有成本可以包括维护管养、借贷资金利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此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增配用地指标、项目容积率调整等予以重点支持。
如何建?
以90㎡户型为主,实行全装修现房销售
意见稿还提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的市、镇街(园区)国有企业实施开发建设,可探索市、镇街(园区)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模式,可采用社会代建方式进行建设。
在户型方面,新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照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原则设计,结构布局应紧凑规整,户型设计、小区公共配套主要考虑基本居住需求。户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户型为主,实行全装修现房销售。拟建项目具体户型应结合镇街(园区)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具体规划设计方案应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如何买?
面向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及人才供应
意见稿还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面向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等群体供应,结合供需情况,优先满足在东莞市长期稳定工作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层次较高、工作年限较长的人才群体。
在价格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建筑面积计价,新建项目销售均价应根据综合建造成本(含土地成本、建安成本、财务成本、销售管理成本、合理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等)和工薪收入群体支付能力、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等因素合理确定。另外,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以项目销售均价为基础,结合楼栋、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确定,由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向社会公布。
存量住房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均价应参照同区域同类型的新建或在售项目的销售均价确定,无项目可供参照的,参照属地镇街(园区)同期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一定比例合理确定。
怎么管?
禁止保障性住房变为商品房流入市场
在使用要求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用于购房家庭自住。购房人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不得长期闲置、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长期闲置、因辞职等原因确需退出的,应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申请回购。
此外,申请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除购房贷款抵押外,不存在其他抵押和债务等法律纠纷情况”以及“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存在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拆改等情形的,购房人应予以修复恢复”等条件。
在回购价格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价格根据原购买价格、存款利率、房屋折旧及同期新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等因素,通过参照法和利率法分别测算,最终以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低者执行。
另外,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交付使用年限从房屋首次交付日期起至签订回购协议日期计算,交付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后续不足半年的部分不予计算,满半年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
意见稿还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有关部门应在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实施限制。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购房家庭需在东莞购买商品住房的,应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所购商品住房未交付入住的,原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按市场租金水平租住,最长不超过2年。
采写:南都记者 黄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