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果树就像养孩子,病虫害来了谁也拦不住啊!”近日,武鸣区法院陆斡法庭韦法官用壮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黄龙病引发的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技术员老王和果园主老张最终握手言和,结束这场持续了四个月的“沃柑官司”。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3年春天,果园主老张以38万元/年的价格,把自家经营多年的55亩沃柑园交给技术员老王经营管理,双方签下《果园管理合同》。其中约定,老王保证亩产6000斤以上,总产量54万斤;因技术问题造成果园较往年减产30%以上,老王退款20万元;因黄龙病、衰退病等,造成果园黄化面积超50%以上,老王不承担责任。

然而第二年,果园爆发黄龙病,近半果树枯黄,果园产量较往年“腰斩”。老张要求老王退还已经支付的20万元管理费,老王却索要18万元尾款,双方争执间闹上法庭。

找到突破口

根据司法鉴定,果园黄化面积达52%。这刚过老王的免责线,但事实上,老王确实存在农药配比不当等技术指导上的问题。经查明事实与三轮调解后,法官找到了解纷的突破口。

“就像两家合伙开饭馆,食材坏了不能全怪大厨,也不能全赖老板买错菜。”法官在调解时一边用壮语的“大白话”打着比方,一边又结合《民法典》,解释着黄龙病属于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老王明显不公平;但老张要求退还20万元也缺乏依据,因为合同明确黄龙病超50%可免责,“合同不是保险单,天灾人祸要讲理”。

“壮语+大白话”的生动普法,让双方很快理解并认同了法律。紧接着,法官又从“情和理”的角度再接再厉:“你们一个急着卖果回本,一个怕血本无归,僵持下去反而不利于事情解决!”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合同,互不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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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坐堂问案”到“主动解纷”,从“法言法语”到“乡音乡情”,这是武鸣区法院法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厚植“如我在诉”情怀,善用群众语言化解群众纠纷,用心用情服务好每一起案件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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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岑素娴 韦耿明

图:梁雪鹰

排版:岑素娴 校对:刘雪蕉

初审:刘雪蕉 复审:钟小琴

终审:梁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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