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 张墨涵)肉毒素是医疗用毒性药品,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这个事实,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在非正规机构由非医疗人员进行注射。
调查起因:近年来,我国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消费者对医疗美容产品的热情日渐增长,肉毒素注射作为一种常见的非手术美容方式,因其显著的除皱、瘦脸效果而受到广泛关注。一边是医美市场的极速扩张,与之对应的则是“黑医美”市场的不断抬头和“非正规机构、非专业医生、非认证产品”等问题的不断涌现,大肆泛滥。
调查发现:医美领域违法乱象逐渐增多,一些不法分子或者“黑诊所”,看中了其中的“商机”,为了牟取暴利,利用从网上购买的无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素”制品,贴签、包装后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销售,或向顾客推销、注射,不仅损害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还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调查结论:“医美”是“朝阳行业” ,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与治理,促进医美行业健康发展。美丽无界,作为消费者在追求美的同时,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掉入非法医疗美容的“美丽陷阱”。作为医疗美容机构也要依法规范经营,严禁采购并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切勿因盲目逐利而触碰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
肉毒素,是一种神经毒素,通过阻断神经与肌肉之间的信号传递,使肌肉放松,从而达到减少皱纹、改善面部轮廓等美容效果。在医疗美容领域,它需要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在严格的操作规范和卫生条件下使用。同时,该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性,即使用的肉毒素产品必须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非法渠道获取或未经批准的产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对于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使用未经批准的产品,导致消费者身体严重损害甚至死亡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2025年2月27日,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这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涉肉毒素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海、刘丰、郭芳均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6至2个月不等拘役并处4万--6千元不等的罚金。在办理该案件时,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链条上的各关键人物全方位打击,有效维护了医美行业的法治秩序。该案的处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维护药品管理秩序的决心,同时,也警示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者切勿铤而走险,不要生产销售违法产品,应当严守行业底线、法律红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藏身于街巷的“美丽陷阱”
郑州深夜的一个写字楼上,一个不足20平米房间从窗户透出微弱灯光。屋内传来轻微的嗡鸣声——这不是普通居民的住所,而是一家个人医美工作室。在这里,墙上贴满“韩式半永久”“零风险瘦脸”广告,一支成本不足百元的来源不明肉毒素,被标榜为“进口韩国货”,高价刺入消费者体内。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4年,在司法机关已办结的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中,有近四分之一与此类“黑诊所”有关。这些藏身于街巷的“美丽陷阱”,正在吞噬无数人的健康与信任。
“我们见面之后她只问我有无过敏史,然后她就开始做手部消毒,戴着口罩、手套和帽子,拿出来新的针管和药剂,按比例在眼周皱纹部位用药。”陈玫回忆起自己被注射肉毒素的场景。
这场注射并非是发生在无菌卫生的操作间中,而是在她家的车库中,没有消毒灯,更没有无菌布。而陈玫口中戴着口罩、手套用药的“她”,也并不是大夫,而是家住郑州的一医美机构的工作人员——现年51岁的郭芳(女)。
回忆起和郭芳的相识,陈玫说她们是在技校培训时相识的,加上微信后经常看郭芳朋友圈售卖的除皱针,向她咨询过打肉毒素除皱针的效果。
肉毒素虽然已被广泛应用于医疗领域和美容领域。但早在2008年,因其使用剂量误差、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肌肉僵硬、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原因已被我国列入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范畴。它的配置、经营和使用除了要遵循《药品管理法》,还要遵循《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据报道,浙大邵逸夫医院神经内科1个月内接受了6例肉毒素中毒患者。其中一位35岁的女性患者,在注射肉毒素后仅三五天,便出现了视力模糊、吞咽困难、饮水呛咳等症状,最终因呼吸衰竭被紧急送入ICU进行抢救。
如此“危险”的肉毒素,陈玫为何就轻易相信郭芳,将自身的健康安全置于一个家用车库中?
“熟人靠谱”是陈玫选择的理由。在郭芳给她注射前,她甚至连即将要注入体内的肉毒素长什么样子都不曾查验。至于郭芳是否有医师资格证,陈玫也是没有确认过。
无独有偶,如此“信任”郭芳的还有她的熟人陈丽等人。郭芳也给她们售卖并注射了肉毒素。
而这份“信任”很快迎来了“塌房”。2024年1月,新密市公安局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发现郭芳销售的肉毒素为不法产品。
经专业机构鉴定,郭芳所用肉毒素外包装标注“韩国制造”,但却没有境外合法上市证明,也没有国内上市合法手续和药品合格证明、生产批号等信息。郭芳明知以上情况,于2023年7月至12月,仍先后5次在网上以200元左右价格购买肉毒素共13支。并且,郭芳在未取得药品销售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情况下,将其中8支肉毒素加价卖给陈玫等5人并为其注射,自己则从中收取2110元,其余5支,郭芳留作自己注射使用。
像郭芳这样无合法场地、无有效资格、无药品证书便开展医美活动的并不少见,隐藏在居民区、写字楼、公寓中的“皮肤管理”机构比比皆是。
据承办此案的新密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玲玲介绍,一些不法医美经营者会用营业执照混淆医疗执照,多数黑作坊仅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注“美容咨询”“健康管理”,打着皮肤管理的名头实行医疗美容行为,利用法规对“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界定模糊逃避监管。更有甚者,1个场地可容纳不同的经营主体,共享1个执照。之所以难以斩草除根,因为其运营有一定隐蔽性。医美“三无黑作坊”的往往泛滥于人际链条上。这些“黑作坊”常以“会员制”“闺蜜群”为载体,通过社交平台"熟人裂变"模式,利用情感纽带规避监管。“闺蜜介绍”下受害者也不会想到查验资质,甚至在出现问题后往往优先选择私下处理,对薄公堂的相对较少,案件线索往往需要挖掘和排查。
那么,肉毒素针剂和正规产品有什么区别呢?新密市检察院检察官谷蒙蒙说,从外包装来看,正常的、正规的产品含有外包装,含有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但是裸瓶的肉毒素针剂只有瓶子本身。此外,正规产品需要贴有标签进行塑封,而裸瓶肉毒素针剂只有一个西林瓶,里面灌注了一些未知、不明的粉末。此外,正规厂家生产的肉毒素出厂价在一般在600元以上,单从价格上来说,就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同时正常的肉毒素是要走正规的药品销售渠道,但郭芳上线的销售方式非常隐蔽,基本上是通过不见面、不接触的方式,通过网络还有物流的方式进行销售。
此案中,郭芳虽已到案,但案件的侦办却不止于此。郭芳的手中的肉毒素从何人处购买?背后是否隐藏着更多的人?以郭芳为线索,顺藤摸瓜,全链条打击,成为了此案的重点。
存放在养鸡场的肉毒素流向全国
郭芳到案后交代到,其手中的肉毒素全部是从微信好友刘丰处购得。顺着这个线索,警方在郑州也将34岁的男子刘丰抓获归案。
刘丰,从事医美行业,是郑州某整形医院的销售。“这些肉毒素不是正品,也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属于高仿肉毒素。我给客户们介绍这个肉毒素功效比正品的效果都好,再加上这些比正规产品便宜,能维护住客户。客户有除皱需要,我们微信上确定好时间地点,我就去上门打针。”刘丰说。
进一步查看刘丰的微信记录,发现刘丰共对外销售肉毒素28支,销售价格从200元到400元不等,“某某减肥美容”、“某某整形”、“某某馨颜”都是刘丰的“座上宾”。从上述的微信昵称不难看出,这些都是医美行业的从业者。甚至,郭芳和刘丰搭上线,也是郭芳所在医美机构的人推荐给其的,并称“我们平时打的肉毒素也是在他那买的。”肉毒素在医美圈子“互相消化”,其泛滥程度可见一斑。
揪出刘丰,也只是冰山一角显露。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刘丰的上线——李海。李海和刘丰相识,两人原本是同事,都是医美行业销售。
“我是2023年2月份开始卖的,我的客户都是从事美容、整形行业的。我感觉我干的事可能涉及违法,因为我知道这东西没有正规的批号和进货渠道,我也没有资质卖。再加上前段公安查得严,我就把手机上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都删了。”现年42岁的李海(男)到案后供述说。
经过对电子数据恢复,进一步查明2023年6月至12月,李海共对外销售肉毒素116支,全部流向“某某魔皮水光”、“某某美容”等医美机构。而这批货物的来源,均是来自一个微信名字叫做“大宝”的人。
至此,本案犯罪链条全貌已出。大宝作为总货源持有者,以每支130元的价格向李海出售肉毒素,李海再加价以每支160元至180元的价格出售给刘丰,刘丰再加价以每支2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郭芳。这其中李海销售金额19980元,获利4900元。刘丰销售金额5610元,获利1050元。郭芳以2710元的价格先后5次从刘丰处买了13支。此外,这个链条上还有一个关键人物,专门发货人——朱明。
以大宝为代表的总上线,深知自己从事活动违法。为了规避监管,他们招募远在江苏的朱明代为发货,在收到各级下线的购买信息后,将货品首先快递给朱明,朱明再根据他们提供的买家收货地址发向全国,每单收取1元佣金。大宝等人的操作十分谨慎,他们为朱明提供了专门的收款码、微信号、发货人信息等,甚至提供订单信息的微信群也是定期解散、定期新建。
匪夷所思的是,朱明存放用于中转寄出的肉毒素的场地竟是一养鸡场的仓库。据了解,肉毒素储存对温度、湿度、光照都有严格的要求,养鸡场无论是卫生条件还是环境条件显然无法达标。消费者处之若骛的“除皱神器”竟是从养鸡场发往全国各地,着实令人咋舌。
检察机关和消费者双重“四查四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在境外未合法上市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根据该解释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第二项规定,向不具有资质的生产者、销售者购买药品,且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来历证明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有实施妨害药品管理犯罪的主观故意。
据了解,目前医美机构使用的肉毒素分为国产和进口两种。国产肉毒素进价单支在600元以上,进口肉毒素则高至2000余元。
肉毒素属于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新密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红涛说,肉毒素的配置、经营和使用除了要遵循《药品管理法》,还要遵循《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2023年初,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对注射用A型肉毒素实现全流程可追溯。由于该药品需要在2至8度的低温条件下才能保持活性,因此,它的运输、储存、使用量等都有严格的要求,不规范的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死亡。
医学专家、河南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内科主任郭宝中介绍说,肉毒素中毒的症状,主要表现为颅神经支配受到影响的一些症状,比如说头晕眼花乏力、颈项无力,然后视物模糊、复视等。严重的话可能会出现吞咽困难、饮水呛咳、失声等等,更严重的可能就会出现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作为一种药物,消费者又该如何正确使用肉毒素?郭宝中说,肉毒素应按医嘱、按剂量使用,不可以超剂量用药。此外,冷链运输和保存中存在不规范问题、注射机构和医师并未取得资质而出现不专业操作,都有可能导致肉毒素中毒。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由专业的医生规范注射。
本案中,李海、刘丰、郭芳作为医美行业从业者,深谙肉毒素使用规定和市场价格,但为了谋取不发利益,仍旧铤而走险进行销售。2025年2月,新密市检察院依法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三人提起公诉。2月27日,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判处三人6至2个月不等拘役,并处4万-6千不等罚金,并禁止三年内不得从事药品领域相关活动。而朱明则被另案处理,大宝等人尚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们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医美行业乱象近年来层出不穷。走私药品、黑作坊经营、非法注射已形成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面对这一触目惊心的乱象,新密市检察院以“全链条打击”为突破口,构建“行政监管+刑事追诉+民事赔偿”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延伸了监督触角,打通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堵点,共促医美行业健康发展。
新密市检察院检察官谷蒙蒙总结办案经验时介绍,妨害药品管理罪,不以每个月卖、打多少假肉毒素量为判断标准,而要看成分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该案是典型的隐藏于医美圈子内部的腐烂,“查主体资质、查药品来源、查操作规范、查违法所得”成为审查案件中的重点。在本案中,检察官们通过穿透式审查,不仅追究各个销售端口的刑事责任,还同步查处了提供物流的朱明。由一及多、由表及里,最终拨出萝卜带出泥,把这些不法分子犯罪链条一网打尽。
作为消费者,要擦亮双眼,任何以“速效”“低价”为噱头的医美承诺,都可能暗藏健康风险。新密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胜利说,在使用医疗美容服务时要做到“四查四要”。“四查”一是查机构资质,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注意核对有效期与经营范围。且诊疗科目包含“医疗美容科”或“美容外科”。二是查药品证书,看肉毒素包装上的“国药准字Z+编号”,可通过药监局官网验证。三是查医生资格,注射医生是否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美容外科主诊医师资格证》。四是查注射环境,看是否达成无菌要求。“四要”一是要选择正规机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消费者要提升鉴别能力,选择正规医院或医美机构,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购买使用相关产品,在进行肉毒素等医疗美容项目前,务必核实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资质。二是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医疗美容药品要通过正常渠道,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药品要保持警惕,切勿只图价格便宜,避免给自己及家人、朋友健康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三是要提高法律意识。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看准所采购药品是否具有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若发现有商家销售未获批准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或遇到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举报,或寻求法律保护。四是要选择理性消费。美丽不应盲目追求,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理性选择,远离非法医疗美容陷阱,既要美丽也要健康。医疗美容机构也要依法规范经营,严禁采购并销售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切勿因盲目逐利而触碰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
注:本文中被告人、受害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