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贾说只要咬死和平项目欠薪,之前其他钱都能要回来,我也不知道这样违法啊。”赵某悔悟道。
日前,农民工赵某在班组长贾某的陪同下,到天津和平区人社局监察事务中心窗口投诉辖区内某工程项目拖欠其工资,贾某扬言要不来工资就跟劳动监察员“硬刚”到底。这场“斩钉截铁”的讨薪维权,在监察员的介入后,现形成一场虚假讨薪的闹剧。
监察员收下二人提交的考勤记录表和工资表后,立即联系总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调取涉事项目实名制数据,核实相关情况。调查发现,赵某所在班组,因项目抢工,临时进场,未能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仅凭每日工地上工前集体合影拍照记录考勤。且贾某并非班组长,实为包工头,本人并不参与施工,仅为各建筑工地提供劳务资源。贾某曾为分包单位在津多个项目介绍工人临时进场施工,而包工头贾某则以老乡情谊为纽带,带着赵某等农民工长期辗转天津多地接活。
监察员同现场负责人核对考勤资料时发现蹊跷:赵某提供的“欠薪时段”考勤记录,与其在静海、东丽两区项目现场的工作影像存在时间重叠。面对影像证据,赵某承认虚构欠薪事实:“贾某说他在外地被告,没有钱了,想借讨薪名义要工程款,让我跟着演戏。他确实也欠我钱,但不是和平区这个项目的,现在我也说不清是欠哪儿的。”赵某坦言包工头贾某因在辽宁省被起诉,教唆其虚构和平区项目欠薪,企图通过劳动监察施压总包、分包单位,拿到项目工程款。 监察员对赵某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等)
赵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了投诉,并承诺今后将秉持诚信原则,依法理性维权。鉴于赵某的悔过态度,未造成严重影响和治安问题,且包工头未再次反映拖欠工资等情况。和平区人社局决定不予追究赵某法律责任。至此,这场自导自演的“维权”闹剧落幕。
和平区人社局提醒:农民工朋友在务工时,应当与施工项目总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受自然人雇佣,也应签订书面协议,留存好工作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欠款等情况。同时,应当依法理性维权,切忌伪造证据触碰法律红线。如触犯刑法,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工人报通讯员 丁洁宇)
来源:中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