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毕向红(石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推荐单位:石林县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毕向红自2020年调整至该院执行局工作以来,所在团队办理的案件由每年不到300件上升至如今的近600件,但结案率均在98%以上,对照执行“3+1”核心指标,能够确保承办的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不低于9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执行信访办结率不低于100%,执行案件执结率年底不低于95%的标准。
注重执行工作的日常宣传,2022年撰写的《石林法院反映“执行难”问题需引起重视》被省高院及市委采用,其他综合分析类信息多次被昆明中院及该院采用。2021年7月,经石林县委、县政府批准,毕向红被荣记三等功;2023年,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争先进 当排头”竞赛活动成绩突出个人;2024年,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昆明法院“争先进 当排头”执行质效表现突出个人;2024年,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首批重点调研人才库成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毕向红积极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先后担任过单位团支部书记、院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纪律委员以及总支组织委员。在团支部任职期间,按照共青团县委的要求,在学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青年干警到烈士纪念碑前缅怀先烈,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党支部任职期间,协助党支部班子争创五星级示范党支部,做好机关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影子。”这是同事们对他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