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景谷县审计局、村(社区)干部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共8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胡某某在担任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多次非法侵吞村集体资金47.94万元,直至案发仍有部分资金未归还村集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回侵占资金等量刑情节,决定从轻处罚。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廉政前哨”作用,景谷县人民法院坚持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此次公开宣判为基层治理中的“蝇贪蚁腐”现象敲响了警钟。
审计局干部纷纷表示,参加旁听后,进一步牢记职责使命,必须坚守底线,严谨审计、阳光审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帮助村级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管体系,从源头防范违纪违法风险,维护财经纪律。
下一步,景谷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主责主业,以庭审推进“沉浸式”廉政教育走实走深,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