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脚女子江冬秀:婚姻中不存在施舍,幸福靠的是拿起菜刀来争取。
清末民初,是个中西文化大碰撞的特殊时代,思想前卫的年轻男女,在时代大潮的推动下,行事大多激进,并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可佐谈资的个人故事。其中,由于恋爱自由、婚姻自主观念的普及,让一些饱受封建包办婚姻之苦的男女一下子看到了幸福的天堂。有些人甚至为了个人的幸福,而抛弃父母为他们安排的发妻,另娶他人。
在这类停娶另娶的大军中,有过留洋经历的青年才俊们,更是主力军。我们所熟悉的民初才子们,大多是这样的负心汉,在此,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比如郭开贞之于张琼华,周树人之于朱安,徐志摩之于张幼仪,蒋中正之于毛福梅,孙逸仙之于卢慕贞……甚至就是没有出洋留学经历的著名作家张恨水,也让自己的发妻徐文淑一辈子空房独守。
那些被抛弃的女人们,大多没有再婚,而是一直坚守在原夫老家,以一个媳妇的身份,尽心尽力的侍侯公婆,直到在孤独中老去。
但是,在那个以停妻另娶为时尚的大环境下,却有一位旗帜性的人物,一生守着一位小脚的乡下女人,不离不弃,这位情种,就是有着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之誉胡适之先生。
胡适之是徽州绩溪人,本名胡洪骍,后改名为胡适,字适之。他19岁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留学美国,师从著名的哲学家约翰·杜威,1917年夏学成回国,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
胡适的一生都在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并率先从事白话文学的创作,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尝试集》、《白话文学史》)和《胡适文存》)等,于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就是这样一位长相帅气、学贯中西、一生都在追求个性解放的大家,却被父母包办,娶了一位缠足的乡村女子江冬秀,“胡适的小脚夫人”曾一度传为民国笑谈。但是,胡适的一生,却总也没能跳出江冬秀的手掌心。
江冬秀是胡适的安徽老乡,两家此前就沾亲带故。江冬秀是安徽旌德县江村人,江家是旌德县的望族。江冬秀的外祖父曾位至翰林,其舅母是胡适的姑婆。
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是由两家老人谈定的。订婚后,胡适外出求学十多年,直到1917年回家结婚前,就从未见过江冬秀一面。这样的“包办”,在外人看来,这对于有着那个时代新派第一号人物之称的胡适来说,是莫大的讽刺。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婚后的胡适一下子就失去了“自由”,被小脚女人江冬秀死死地吃定了。也许与她出身的家世有关,江冬秀并不像一般的乡村女子那样羞怯、胆小,而是个果断而又有主见的女人,行事泼辣,不计后果,有女丈夫之风。
在与江冬秀的相处中,胡适的才华一点也得不到施展,这正应了一句老话,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其实,作为闻名天下的大才子,胡适的内心也并非一潭死水,他的爱美之心也不亚于郭周蒋孙等人,所以,背着江冬秀,他也激情飞扬过。
比如,胡适在杭州疗养期间,就与其三嫂的妹妹、江冬秀与胡适结婚时的伴娘曹诚英,有过一段暧昧缠绵,胡适也有了离婚另娶的打算。江冬秀获知消息后,便“大发雌威”——拿起菜刀,抱着儿子,对胡适厉声宣告:如果你胆敢离婚,我就先杀掉你和儿子,然后再自杀!这一闹,胡适彻底蒙圈了,离婚之事,一生就再未敢提。
虽然不再敢奢望与江冬秀离婚另娶,但是,胡适身边的暧昧女友却是前赴后继(胡适的暧昧女友到底有多少,老黄回头唠给大家听),只是,胡适能守住自己的最后底线,免得家中的老虎再来发威——那种苦逼与忐忑,他是再也不愿体验了。
胡适遇上江冬秀,注定了他一生都不能摆脱,如果,江冬秀也如朱安、张琼华一般地逆来顺受,胡适的婚姻说不定也如郭周蒋孙一样,也碎成一地鸡毛。江冬秀的幸福,并不是来自胡适的施舍,而是靠自己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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