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团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团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土地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云政土复〔2025〕75号

批准时间:2025年1月2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面积:0.9776公顷

范围:关坪乡新荣村民委员会黑场、松柏、溪树、阳之道、稗子地、坟下村民小组共24个地块,详见征收土地示意图。

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团结光伏电站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团结光伏电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省州现行相关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规定按实物调查予以如实补偿。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云龙县人民政府授权云龙县关坪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期限。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资料,到新荣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等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云龙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五、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本公告可在云龙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ylx.gov.cn。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云龙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云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

特此公告

团结光伏电站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云龙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来源:云龙县人民政府网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