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抗炎药主要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甾体类抗炎药与非甾体类抗炎药。使用皮质激素类抗炎药应注意以下原则。

合理选药

各种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每种激素各有不同的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皮质激素。

选择合适疗法

各种皮质激素可分别应用于生理剂量替代疗法、大剂量冲击疗法、一般剂量长期疗法及局部用法等。各种疗法之间使用剂量差异较大,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根据治疗目的进行选择。

注意疗程

冲击治疗的疗程应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患者的抢救,如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急进性肾炎等;短程治疗的疗程应小于1个月,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性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患者,停药时需逐渐减量;中程治疗的疗程应不超过3个月,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的患者,如风湿热患者,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减量;长期治疗的疗程需在3个月以上,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大疱性皮肤病等患者,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时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再逐渐停药;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患者,可在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用药剂量。

监测不良反应

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种类、剂量以及疗程等有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是否有感染、代谢紊乱、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不良反应出现,小儿还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皮肤外用制剂含有皮质激素,虽然可发挥较强的抗炎、止痒、抑制渗出及表皮增殖作用,但若在一个固定部位长期应用,会导致皮肤细菌或真菌感染、痤疮加重、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加深等不良反应。

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停药反应指长期使用中或大剂量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的现象,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出现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反跳现象指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的现象,此时应恢复皮质激素治疗,病情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注意明确避免使用皮质激素人群

对皮质激素过敏、有严重精神病、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骨折、创伤修复期、单纯疱疹性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严重糖尿病、活动性肺结核、严重骨质疏松等患者,以及妊娠初期、产褥期女性应避免使用皮质激素。

认真了解慎重使用皮质激素人群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慢性营养不良、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青光眼、高血压、重症肌无力、消化性溃疡患者,以及哺乳期女性、儿童应慎用皮质激素;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必须与有效的抗菌药合用,有病毒感染的患者也应慎用皮质激素。

另外,注意预防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皮质激素过敏;使用皮质激素时可采取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用预防消化性溃疡及消化道出血的药物。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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