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钱月明)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扩大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支撑,也是拉动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3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4年南京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情况,并通报十件典型案件。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4年,全市法院新收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审案件6662件,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77%。主要分布在文体健身、网络购物、美容美发及旅游、快递、餐饮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以旧换新和补贴政策实施后,居民消费信心提升,装饰装修、奢侈品、耐用品消费意愿强烈,但质量及售后服务纠纷相应增多。通过网络购物、直播、游戏引发的新型消费纠纷占比继续提升,服务性消费仍占据较大比例。

现场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件,旨在引领消费者依法维权、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打造良好的消费法治环境,是南京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消费提振的缩影。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施某诉商贸行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判令经营者对施某首单购买的药酒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并认定施某的加购行为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不再受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既让惩罚性赔偿发挥出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有作用,也避免了相关法条被利用成为牟利工具。

随着消费新业态、新产品、新场景、新模式加速涌现,首发经济、数字消费、文旅消费等新消费需求不断升级,消费维权存在一定困难。南京法院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护航新消费业态健康发展并重原则,努力寻求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平衡。在“吴某诉游戏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依法认定未修复漏洞的游戏公司退还玩家部分充值款项,在保障玩家权益的同时,也避免游戏公司因过分担责而损害创新活力。又如“韩某诉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认定应知网红景点未开放仍将其列入旅游行程单的旅行社违约并退还部分旅游费用,对文旅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意义。

网络消费具有交易主体多样、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性等特点,消费者维权时难以准确识别责任主体。南京法院坚持穿透式审查思维,实质审查交易情况和资金流向,确定消费行为的实际主体,助力消费者精准靶向维权。在“钱某诉文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通过调取订单结算商户信息,精准锁定团购卡券的实际收款方,明确了实际责任主体。又如“孙某诉李某、周某等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依法认定前后两任经营者承担连带退款责任,向市场发出遏制“新店不理旧账”、防范“职业闭店人”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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