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组织开展以“法护消费权益 共筑诚信社会”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3月15日上午,泽普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山陆林市场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案例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法官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各类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消费者维权途径、证据保存要点及诉讼流程,提醒群众警惕消费陷阱。设置法律咨询台,针对群众提出的“网购退货”“食品安全赔偿”“格式条款”等问题,干警逐一解答,并提供诉讼指导,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业开展普法宣讲,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从源头减少消费纠纷。发放宣传单120余份,为群众法律咨询解答20余人,覆盖群众300余人。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既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强化了经营者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部分群众表示:“以前遇到问题不知道如何维权,现在了解了法律途径,心里更有底气了!”
今后,泽普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畅通“绿色通道”,对消费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