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是否合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是否有效?

合同未约定,按应得工资计算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约定,企业支付加班工资应当按照员工应得工资计算,包含计时/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

若公司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不仅可以要求补足差额,还可以提出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合同约定计算基数,各地区有差异

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以最低工资计算,也不一定有效,各省市存在一些差异性规定。

关于加班工资基数约定无效的地区:

(1)《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五条:

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和劳动者休假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18、加班工资基数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

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推进至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确定。

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费后的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大部分地区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1)北京高院 北京劳仲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7〕142号)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双方同时又约定以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劳动者主张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的,应予支持。

(2)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从其约定。劳动者应得工资难以确定的,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3)《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第十六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标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用于计算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6】124号)

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约定的,按照该劳动者加班加点发生前或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5)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5、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实践中,区分情况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且该计算基数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照双方约定计算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对加班工资进行明确规定,若该规章制度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且该工资基数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按照该规章制度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在既没有劳动合同约定,也没有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劳动者前12个月正常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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