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适用业主自筹共益债,成功推动渌口区蓝谷低层区复工。


蓝谷小镇低层区于2019年开建,2021年停工。由于蓝谷小镇低层区开发商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自身已无力完成复工交付,且保交楼政策不能惠及别墅区建设,蓝谷小镇低层区缺乏剩余可售资产,难以引入外部融资,蓝谷小镇低层区复工由此陷入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创造性运用共益债的筹资来源,响应债权人的强烈要求提出业主自筹共益债模式,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与购房业主签署共益债借款协议,完成共益债认定,依法保障业主自筹共益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优先清偿顺位,并依法将蓝谷小镇低层区内应收账款等资产作为共益债借款担保,保障业主自筹共益债的偿还预期。


通过府院联动,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积极配合渌口区政府相关部门争取烂尾楼拯救场景下验收办证优惠政策。本次复工的B、C、D区域由96户业主筹资1143万余元进行。另外A区66户业主已筹集617.5余万元,E区24户已筹146.24万元,很快也会陆续动工。


蓝谷小镇低层区首期复工工程预计六个月内完成,后续复工工作有序展开。业主自筹共益债之后,可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得到偿还。蓝谷小镇低层区复工,极大鼓舞了各方对房地产破产重整及本地其他停工项目复工的信心,为破解“烂尾楼”提供了可复制的株洲经验。

记者丨 田小虎 张巍

编辑丨邹格依

审核丨林鑫 彭建南 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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