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是今年“两高”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人贩子”余华英案、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等典型案件被点名,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等法治原则贯穿其中。
一方面,对暴力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零容忍”。以“人贩子”余华英为例,其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给受害儿童及家庭带来了无法弥合的伤痛。2月2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决定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时,应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惩治,充分发挥预防犯罪功能。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则要依法从宽,最大限度教育挽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不能止于“一判了之”。如何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摆脱致罪因素、预防重新犯罪,也是必须正视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指出: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恶化的过程,错失最佳的矫治教育时机或者采取干预措施不当,部分未成年人将会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防治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拿家庭与司法的协同来说,对于涉案未成年人家长不想管、不会管、管不了等问题,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加以干预。健全司法机关与矫治教育学校、社会观护基地的衔接机制,也能实现更精准的防治。
下一代的茁壮成长,离不开司法有力“护航”。只有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