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法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系列全媒体直播访谈活动第二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何莉在解读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的审理工作时强调,即使是低龄未成年人,只要触犯法律,本人及其监护人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击未成年人犯罪 图据视觉中国
何莉介绍,这起案件发生后,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区分共同犯罪中罪责不同,依法对主犯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的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马某某专门矫治教育。本案的处理,体现了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体现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何莉表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强调“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即使是低龄未成年人,只要触犯法律,本人及其监护人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何莉介绍,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和我国刑事政策,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总体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惩教结合、寓教于惩,还要通过审判工作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协同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等各方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此外,还要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
红星新闻记者 周炜皓
编辑 杨珒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