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盗尸骨 损伤风化又获刑。
按照传统的丧葬习俗,人们对逝者的尸体、尸骨、骨灰最大限度地予以保护、进行祭奠,其中蕴含着对逝者的尊重与亲友的寄托,若为了非法利益,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法律将严惩不贷。3月5日,我院对一起盗窃尸骨案进行公开宣判。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的一天,吉某某(2024年12月去世)得知原某某需要一具女尸骨“配阴婚”,为牟取非法利益,吉某某向路某某提议一起去挖女尸骨,并准备了铁锹和锄头,经吉某某的指引,二人乘坐路某某的摩托车来到一处坟地,共同将刘某某母亲的尸骨挖出,装进尼龙袋包裹好带回吉某某的家中,后由吉某某售卖给原某某,非法获利23000元。
2023年9月的一天,吉某某得知王某某需要一具女尸骨“配阴婚”,为牟取非法利益,吉某某向陈某某提议一起去挖女尸骨,并准备了铁锹和铁,经吉某某的指引,二人乘坐陈某某的摩托车来到一处坟地,共同将刘某某奶奶的尸骨挖出带回吉某某的家中,后由吉某某售卖给王某某,非法获利18400元。
2023年10月,路某某主动投案。二具尸骨均已追回并发还刘某某。案件审理过程中,路某某、陈某某退赔刘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伙同他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尸骨,均构成盗窃尸骨罪。因路某某、陈某某在盗窃尸骨行为中受吉某某指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案发后二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退赔受害人取得谅解,且路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最终本院对其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尸骨作为死者亲友祭奠、寄托哀思的载体,受法律保护,盗窃尸骨不仅损害死者尊严,伤害死者亲属的情感,也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有伤社会风化,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公序良俗,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破除封建迷信,以更加文明的方式敬畏生命、祭奠逝者,让过世亲人的“归去”更安宁,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钻空子”,共同践行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商务合作 0356-8981555
来源:阳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