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全国第62个“学雷锋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长宁青年律师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律协“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他们在为期一年的西部锻炼志愿行动中,发挥专业特长、体察社情民意、服务边疆群众,践行新时代雷锋精神。
闫志远 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
服务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8月,当同仁们还穿梭于上海的摩天写字楼,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闫志远律师已响应市司法局、市律协号召,背负行囊、奔赴西部,来到八桂之地,开启一段充满未知与挑战的青年律师西部锻炼之旅。
初到八桂之地,感受壮乡之美
百色市乐业县,广西海拔最高的县城,世界天坑之都。壮族、瑶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50%以上。这里不仅有壮丽秀美的青山绿水,还有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开展普法宣传,播撒法治种子
抵达乐业后,闫志远就迅速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先后参加了包括“安薪活动”“12.4宪法宣传周”等在内的五场普法宣传活动、群众接访活动,耐心热情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指导群众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让群众建立起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接待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
乐业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这里既是闫志远日常办公场所,也是对外窗口,直面人民群众,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截至目前,闫志远已接待群众近百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3件。法律咨询覆盖群众生活方方面面,主要涉及婚姻继承、劳动纠纷、林地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及校园侵权等。刚开始的解答过程中并非很顺畅,因为彼此言语沟通存在障碍。为群众梳理事实分析案件,给出法律解答的前提是要听得懂他们的方言(桂柳话、西南官话、壮话等),也需要他们听得懂普通话。闫志远说,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总是可以对得上号,接上头的,因为大家都是中华民族。
办理法援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闫志远在乐业县,既是法援律师又是法援办公人员,与公检法对接,接收公检法为当事人提供法援律师的相关材料,以及接受当事人法援申请,指派律师办理案件,前两个月共指派法援案件30余件。之后代理法援案件,其中办理的一件追偿权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人是一位农民,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配偶是残疾,家庭是贫困户,因帮助他人托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死,自己重伤。后涉诉,申请法律援助。闫志远与当事人多次面谈,耐心沟通,分析案情,制定策略,最终取得胜诉判决,为当事人减少近5万元损失。
除办理法援案件、接待群众咨询、普法宣传等,闫志远还参与整理法援案件卷宗160余件,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法援案件质量评查,并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同时,他还办理了合同审查及政府事务合法性审查、为人民群众代书、下乡参与法律纠纷调解等工作。
远在广西乐业县,这里的方言、风俗等人文环境和气候、海拔等自然环境都与上海差异较大,于闫志远而言,是挑战,也是自我成长。从初到的惶恐、无措,到现在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在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锤炼和提升。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来 源 | 行业管理科
编 辑|高 见
校 核|沈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