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赞代表
陈智林委员
巩学峰代表
★不仅要敢于抗诉,也要善于抗诉,确保案件抗得出、抗得准。
★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要加大刑事抗诉案件的宣传力度,这样可以为其他地方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参考和借鉴,也可以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守护司法公正的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刑事抗诉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如何加强刑事抗诉工作展开了热议。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里赞是法学专业出身,曾从事过检察工作,对于如何做好刑事抗诉工作格外关注。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定罪明显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法律问题,不仅要敢于抗诉,也要善于抗诉,确保案件抗得出、抗得准,不断提升抗诉监督质量水平。”里赞代表注意到,包括四川在内的多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抗前指导工作,针对检察官对抗诉必要性把握不准的问题,细化抗前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及时限要求,压实下级汇报、上级指导责任。同时,检察机关也重视抗后补查补证工作,对确有证据缺陷的抗诉案件,会同侦查机关及时补查补证,夯实事实和证据基础,避免“带病抗诉”、一抗了之。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文联主席、四川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清晰记得去年年底受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场景:“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重大犯罪检察厅、职务犯罪检察厅、经济犯罪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控告申诉检察厅相关负责人,最高法审判监督庭相关负责人都参加了会议。会议既有对刑事抗诉典型案例的深入讲述,又不乏各地办案经验分享,内容很充实,足见司法机关对抗诉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陈智林委员看来,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刑事抗诉职能,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他建议,进一步强化刑事抗诉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实效,提高刑事抗诉的精准性,提升司法执法公信力。同时,要加强刑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检察人员自觉提升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他们主动做好刑事抗诉工作的内在动力。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在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世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巩学峰看来,刑事抗诉工作之所以被老百姓所了解,源于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件件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去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陈仓抢劫案和前一段时间媒体报道的马玉林抢劫案,都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他指出,许多刑事抗诉案件已历经多年,法院在当年受限于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作出当时的判决无可厚非。在完善证据后,检察院启动抗诉程序,使得罪犯最终受到应有的惩处,不仅为被害人讨回了公道,也让大家觉得司法是公正的。
酒香也怕巷子深。巩学峰代表建议,要加大刑事抗诉案件的宣传力度,这样可以为其他地方检察机关办案提供参考和借鉴,也可以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社会传递检察机关守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对潜在的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