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茂兴
科学动态调整检察官员额比例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茂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结合各地区案件量情况,科学动态调整检察官员额比例。
黄茂兴代表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矛盾纠纷逐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越来越多,司法途径已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普遍选择,这也导致司法机关的办案量常年居高不下,对于检察院、法院来说,“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效。
“另外,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犯罪率等都会影响当地的案件量。一般来说,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案件量可能会相对较高。应打破以‘一刀切’的模式划定员额比例,破解办案‘忙闲不均’的问题。”黄茂兴代表表示。
黄茂兴代表认为,应建立“以案定员、动态调配”的灵活机制,根据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对一个地区的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进行评估,结合辖区人口、法治环境等因素,建立员额需求动态测算模型,以案件总量、人均办案量、案件难易系数等为基础,根据各地情况适时调整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尤其是大部分案件在基层,要通过适当提高员额比例的方式,增加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数量,进一步优化法官、检察官队伍结构。“还可建立员额检察官、法官‘周转池’,对员额检察官、法官明显有缺口的地区予以临时性补充。”黄茂兴代表说。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记者: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