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提升‘优+’诉服水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持续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杜绝“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淮安中院发布《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十个不得”》相关举措,并公布“不立案”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

“十个不得”包括不得人为提高立案门槛,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必要的证明、征信等材料;不得人为控制立案数量,以影响月度、季度或年底结案任务为由限制立案;不得拖延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在7日内审查立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推诿管辖,对两家以上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由首先接诉的法院管辖;不得强制网上立案,要求现场立案的当事人通过网上方式进行立案;不得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标准化文本为由拒绝立案;不得强制调解,以各种理由违反当事人调解意愿,违规开展调解工作;不得以与立案工作无关为由,拒绝回答当事人在立案后对案件处理流程或期限的咨询;不得强行要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为当事人推荐律师事务所、律师、中介机构等;不得有生冷硬推等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作风的言行。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介绍,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截至2025年2月24日,全市法院累计登记立案142万余件,其中诉讼案件103万余件、执行案件39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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