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你是否曾经遇到过法律问题而感到迷茫无助呢?莘庄工业区推出了系列普法小视频,让我们一起走进普法小课堂,用生动易懂的方式,了解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最近,《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一路“狂飙”,可就在它热度高涨时却遭遇了被盗摄的糟心事。有招待所户外大屏播放盗摄片段,电商平台也有商家公然售卖“枪版”资源……这一系列行为无疑严重侵犯了著作权。本期小剧场带大家走进——“拍摄枪版电影并出售违法吗?”

法律小贴士


什么是“盗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

“盗摄”通常指未经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拍照、摄影的行为。

“盗摄”必须要盈利才算吗?

营利性盗摄:如拍摄完整电影制作“枪版”资源,通过售卖或引流牟利。

非营利性传播:如录制长片段或关键情节发布到社交平台,即使不赚钱,也可能因“实质性替代原作品”构成侵权。

“朋友圈晒电影画面”算侵权吗?


许多观众习惯在影院拍照发朋友圈打卡,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合理使用范围:若仅拍摄少量非关键画面(如场景空镜),且配文以评论、分享感受为主,未传播核心内容,通常不构成侵权。

越界行为:若拍摄关键剧情或长片段,或泄露未公开的彩蛋,即使不营利,也可能因“影响电影市场”被追责。


1.观影一定要走正规途径,切不可贪小便宜;

2.拒绝盗版、“枪版”视频,在电影院内不盗录,不传播;

3.要保护好个人网络信息,谨防“免费链接”诈骗,不随便使用QQ、微信等常用账号登录陌生网站,发现账号异常后立即修改密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编辑:汤玉莉

供稿:龚宣

初审:方佳璐

复审:何婷婷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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