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邓学平律师和施金萍律师在江西九江为一起开设赌场案当事人出庭辩护。当事人认罪认罚,邓律师则为当事人做无罪和罪轻的复合式独立辩护。近些年,有好几起案件邓律师都是这么操作的。



邓学平律师近几年代理了多起开设赌场案。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江苏的一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跨境开设赌场案。该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检方指控赌资金额350余亿、指控非法获利11亿余元。邓律师为第一被告人辩护,取得了巨大的辩护成效。一审判决认定赌资180亿元,非法获利4.99亿元,邓律师将指控金额辩掉了近一半。此外,邓律师还代理了因经营盲盒、经营德州扑克俱乐部被指控为开设赌场的案件。





赌博的本质特征是通过以小博大追求射幸经济利益,玩家能实现资金流的闭合循环是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必要条件。通俗的说,必须要有玩家可以赚到钱。形形色色的积分、筹码,如果不能变现为一般市场流通物,那么就只是游戏资格。赚取积分、筹码就只是精神奖励,并不具备经济属性,平台就不能定性为开设赌场。一般而言,平台不会自己提供兑换服务。有些平台引入或默许“黄牛”、“银商”或“票商”等帮助变现、支付结算的人员存在,往往具有指针意义。

不过在有些盲盒类案件中,从平台玩家手中收购京东E卡和手机等在市场上可以公开、合法流通的商品并加价销售牟利的行为,被错误的定性为是在替平台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从而也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则是不正当的扩大了刑法的打击范围。在盲盒类案件中,抽中商品的价格是否远远超过玩家投注或支付的价格、平台可否以退货或拒提等方式将抽中商品变现等,是界定正常盲盒和开设赌场的关键。



在今天这个案件中,邓律师当庭主张:可以收购积分券、帮玩家变现积分的黄牛的出现,是案涉德州扑克俱乐部是否涉赌的关键转折点。在黄牛出现之前,按国际通行规则运行的德州扑克俱乐部不涉赌。期间举行的扑克比赛,虽然也有高额奖金,但奖金是固定的且是提前公开的,本质上仍属于体育竞技比赛。

检方指控围绕俱乐部的设立和运营,邓律师主张本案的定罪逻辑应当重构:鉴于无黄牛则无赌场,应当围绕黄牛的引入、黄牛的管理和黄牛的利润分成,结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认定每个被告人的涉案金额和作用地位大小邓律师还从检材来源不明、鉴定程序不中立、超范围鉴定、成本存在少算漏算、赌资计算方法不正确、鉴定结论不合理等方面对鉴定报告进行了充分质证。邓律师的辩护观点获得了同案其他辩护人的积极响应。



目前,司法解释规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均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法定刑均为五年以上。导致很多案件明显罪责刑不匹配。这样的量刑标准明显过于严苛,存在较大的修法调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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