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近日,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涉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企业机床设备采取“活封”措施,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助力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机立断 即刻出发
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连某模具有限公司、毛某、刘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1万元及利息。日前,申请执行企业通过执行事务中心“执接办”执行材料接转窗口向滨海新区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企业欲将大连厂区内存放的3台机床设备出售,目前正在挂网询价,即将出售,情况非常紧急,申请法院对案涉机床设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执行法官收到财产线索后,即刻行动,第一时间赶赴大连,并通过执行事务委托平台申请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异地执行。
平衡利益 和解共赢
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协助下,执行法官进入被执行企业厂区发现被执行企业正在生产经营。执行法官考虑到机床设备是工厂从事生产所必需的物质资料,若“一封了之”,势必会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从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一边是被执行企业的实际困难,一边是申请执行企业的合法权益,平衡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该执行案件的“最优解”。
执行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继续使用对该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同时也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征得申请执行企业同意的前提下,滨海新区法院对案涉机床设备进行了“活封”,即查封期限被执行企业仍可继续使用,但不得隐藏、转移、毁坏设备,这样既能保障申请人权益,也能给被执行企业一条“生路”。在法院“有温度”的执行下,被执行企业同意先向申请执行企业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
为了保障和解协议的履行,执行法警陪同被执行人刘某到银行柜台现场向申请执行企业转账20万元。申请执行企业收到20万元后,当即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采取的冻结措施,以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违约的死局变成了解除压力的再造血之路。
放水养鱼 如为我执
执行办案不是机械地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对一时困难的企业,要放水养鱼,防止执行一起案件,搞垮一家企业。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在本次执行中,将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理念相结合。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把可能对被执行企业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努力实现既让事“结”,又让厂“活”的执行效果。
下一步
滨海新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案件办理中既体现“司法力度”,也彰显“司法温度”,寻求案件执行“最优解”,用最优质的司法服务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执行局 胡凯芸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