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真的太受关注了。文件明确规定,城镇的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退休干部也不能去农村占地建房。这两个“不允许”,一下子就凸显出宅基地的珍贵,含金量只会越来越高。
不少网友,包括我自己也好奇,已经落户城市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老家的宅基地呢?官方给出的答案很清晰: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有房屋可以继承,所以继承人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进城落户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能继承房屋。不过,因为不是本村集体经济成员,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而且还办不了不动产权证。继承的房屋能维修加固,但不能翻新重建。



还有个大家关心的问题,进城落户的子女能不能把户口迁回村里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会因为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丧失成员身份。这对落户城镇的子女来说可是个好消息,意味着有这些情况的,都有机会把户口迁回村里,保留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



总的来讲,落户城镇的子女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在特定情况下,还有机会迁回户口,保留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这对很多人来说,无疑是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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