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法官,我的货款被拖欠几年了,没想到几天时间内你们就帮我拿到了货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碧江法院漾头法庭成功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原告在短短两日内成功收回拖欠7年之久的货款,并获得当事人点赞。
原告刘某华与被告王某和买卖合同纠纷经原告多次催缴未果,原告特诉至漾头法庭。漾头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督促双方达成和解并制作了调解书。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拒不按约支付承诺货款,原告甚为着急上火。漾头法庭在了解到这一状况后,果断立案启动执行程序,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在法官深刻详细的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造成的后果后,被执行人当庭履行了部分货款,并承诺剩余货款第二日支付完毕。
第二日,在法庭干警的监督下,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漾头法庭以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推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走深走实,延伸司法便民服务,构建诉讼案件全流程闭环治理体系,让当事人解决矛盾争议的渠道更便捷、成本更低廉,真正做到“源头减量、质效提升、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