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医保骗保犯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医保骗保问题整治,为国家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杨晓静 代表
司富春 代表
统一法律适用 筑牢司法“护城河”
“医保骗保行为性质恶劣,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侵占。形形色色的骗保手段,极大侵蚀了有限的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对相关病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杨晓静表示。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开展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专项行动,发布典型案件,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4年3月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筑牢司法“护城河”。
“这些工作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鲜明态度和立场。”杨晓静表示。
“指导意见明确了医保骗保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统一了法律适用,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教授司富春是最高法的特约监督员,他对法院近年来的相关工作表示肯定,“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法院也积极响应,不仅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犯罪,而且注重追赃挽损,有效遏制了医保骗保犯罪的蔓延。”
在司富春看来,“监守自盗”行为应当受到严惩,“对参与骗保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医保系统内部人员要从重处罚。对患者因经济困难被动参与骗保的,要避免过度刑罚”。
科技赋能、协同共治 加大整治力度
为确保打击有效、惩治有力,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司富春建议,深化“司法﹢行政”协作机制。“比如,建立常态化联席会商平台,法院、医保局、卫健委、检察、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定期通报案件线索、研判犯罪趋势、制定联合行动方案,打破部门壁垒。针对案件暴露的监管漏洞,法院可以向医保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书,推动完善相关制度。”
“还可以考虑技术赋能、数据共享,构建医保诈骗智能预警系统。”司富春建议,“比如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数据监测平台,运用人工智能分析异常报销数据,实时推送可疑线索至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
杨晓静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医保骗保犯罪的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健全防范医保骗保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正常运行和医疗卫生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普法宣传 强化警示教育
“2024年3月‘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彰显了司法在依法惩处医保骗保犯罪方面的决心和力度。这些案例不仅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也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司富春表示。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富春认为,最高法应当继续强化案例指导工作,比如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增设医保骗保专题,在进一步统一裁判规则的同时,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司富春建议,各级法院在依法打击医保骗保犯罪的同时,应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警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比如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释法宣传,揭露具体骗保手段,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此外,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药公司代表、参保人等重点群体,司富春认为,可以开展“靶向”普法教育。“比如制作以真实案例改编的短片,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强化司法的震慑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6版
记者:姜佩杉 白婕
见习编辑:贺晴
新媒体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