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买好还没过户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答」
笔者近日听说由于deepseek的出现,公众号的图文赛道濒临行将就木的可能,为此我们不妨先来看一下deepseek的回答。
从AI的回答来看,对法条的适用上是不准确的,尤其是对房屋的来源、房屋的性质以及各地的法律适用差异,即实践情况,并没有予以提及。
第一,倘若属于从开发商那购买的新房且具有居住属性的,那么向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此等情况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第二,倘若并非从开发商那购买的二手房,那么向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此等情况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第三,发生此等情况时理论上通常要对法院提出执行标的异议,而不是执行异议程序,两者并非同一程序。
说的通俗点,前者是指“这东西是我的,你不能拿走。”后者则是指,“法院,你查封行为错了,不能查封。”
但是到了司法实践中,每个地方对此的做法还不尽相同,有些地方前者胜诉后就能很快的解除查封,而有些地方即便前者的程序走完并且赢了,还得要求你提执行异议,甚至更奇葩的事由……
综上,deepseek有用吗?有的。至少大致的方向是正确了,但面对实践里有人参与的事情,他就无能力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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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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