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融合”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应用,对健全经营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优化执行工作方法、化解涉企执行积案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宿迁法院积极开展“执破融合”机制改革,探索推动执行与破产两种程序的“一体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助力和保障市场主体出清和重生,为化解一批执行难案、积案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省高院近日发布一批“执破融合”典型案例。其中,宿迁法院1起案例入选。



执行要旨

执行中通过主动甄别,对于暂时陷入困境但还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执行法院一方面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维持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及时将案件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发挥重整挽救功能,实现被执行企业破茧重生、职工生存权益得以保障等多赢共赢效果。

基本案情

某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业态企业,主营智能垃圾分类成套设备生产和垃圾分类管理、清运服务,投入大见效慢。自2023年起,公司出现现金流短缺问题并最终陷入财务困境,账户资金相继被多名债权人诉讼保全,拖欠职工工资数月无法发放,并导致当地小区垃圾清运受到影响。2023年12月,数名债权人对该环境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执行中查明,公司账面尚有180余万元存款处于冻结状态,名下垃圾分类设备、设施可随时重启使用,而如分别拍卖处置则将造成价值严重折损,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针对以上情况,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组建由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共同参与的复合型办案团队,会同企业住所地高新区管委会研判该环境公司挽救价值,确定了“重整式执行”的工作方向。为此,执行法院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一方面协调相关债权人接受其他形式担保而解除对环境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账户资金优先保障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资和社保金,促使工人安心返岗;另一方面,对公司的垃圾运输设备和收集设施作登记查封,允许公司继续使用,并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推动公司恢复基本经营。2024年10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该环境公司重整计划,成功引进投资20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现已全面恢复。

典型意义

本案中,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针对被执行企业“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双重特性,按照“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民生”的工作理念,以“重整式执行”的办案思路,采取“活封”“活扣”柔性措施,解除账户冻结化解资金“供血”难题,及时兑现职工拖欠工资,准许查封设备资产正常使用,最大限度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助力企业摆脱困境、破茧重生。

文图:执行局

校编:陈雅君

审核:孙芳远、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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