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池州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25.64038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石林罚决字﹝2024﹞第0068号。
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该公司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大演乡新火村牯牛降双龙谷景区“长涧主香草排”至“龙门潭”(俗称“长涧口”至“椅子圈”)山场中,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修建“经安徽嘉德森林评估有限公司鉴定,被改变用途的林地总面积为3913.68平方米(5.87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均为国家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扣除已审批的高架游览车轨道立柱占用的面积0.1公顷(1000平方米),高架游览车”项目,该行为构成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该公司非法改变用途的林地总面积为2913.68平方米(4.37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的规定,安徽石台县林业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25.640384,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池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由安徽石台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系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兴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石台县财政局(石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