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在某某小区的房子马上就要交房了,您最近有装修计划吗?我们公司……”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刚买房的人接到过陌生号码打来的装修推销电话,对方自称是装修公司或建材销售工作人员,能准确报出你的姓名、小区等。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些个人信息的?

近日,利川市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刘某等人非法提供、买卖公民个人信息8万余条。2月12日,经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等3人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刑罚。

刘某是一家装修公司负责人,为推广装修业务,2021年以来,他通过购买、交换等方式,从小区售楼部、物业公司、装修公司、建材公司等渠道获得了本市多个小区的业主信息,包括业主姓名、具体房号、联系电话等,并让公司销售人员逐一拨打业主电话推销装修业务。


装修是个圈,为拓展人脉和信息交换,刘某还将自己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同行异业”的建材销售、智能家居、房产中介等从业人员,共计8万余条。2024年4月,不堪电话轰炸的一名业主向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反映情况,后公安机关根据摸排到的线索对刘某等10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2024年10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阅卷宗材料发现,除刘某外,其余9人为楼盘销售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建材、家居从业人员。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检察官与民警多次沟通,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再次进行去重统计,同时将公司内部流转数量与向外部人员发送数量进行区分。

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10人,该院结合出售、非法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非法获利金额及认罪悔罪等情节,依法分类处理。2024年12月,利川市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刘某等3人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范某某等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建议公安机关对范某某等7人给予行政处罚。

2025年2月12日,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检察官提醒,非法获取、提供、交换、买卖小区业主身份信息,开展电话轰炸营销,似乎是家装业和地产行业的“潜规则”,然而其实已涉嫌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 牟倩 审核 | 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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