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私家侦探提供女子信息

致其被丈夫打死”话题

引发关注。

据报道,

一男子在喝酒后经常殴打妻子,

妻子不忍家暴离家出走。

为获得妻子消息,

该男子在网上花费4万元找了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提供女子位置信息,

致其被丈夫找到并被打死。

最终,

法院判决,

私家侦探四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私家侦探是否合法?

私家侦探出售行踪造成命案

构成共犯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茜律师的专业解读!

私家侦探是否合法?

从法律地位来说,依据公安部1993年颁布实施并现行有效的《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我国目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由于这些私人机构的营业范围、权利义务等缺乏法律依据,并越位行使了侦查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才能行使的公权力,所以这类民间机构在我国法律上不具备合法地位。自然人以私人侦探名义和性质开展的各项活动,也存在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营业活动缺乏法律依据、越位行使侦查机关公权力等问题,因此也不具备合法地位。

从调查手段来说,私家侦探常见的调查手段包括GPS定位、跟踪、偷拍、窃听等。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私家侦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如行踪轨迹、住宿记录等)直接违反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处拘留或罚款。若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私家侦探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求各行为人明知共同行为会导致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以本案为例,如果私家侦探仅以牟利为目的提供被害人行踪信息,导致被害人遭杀害的,由于私家侦探主观上并不明知行为人的杀人故意,也未参与共谋或实施杀害行为,则不能认为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私家侦探出售被害人行踪信息导致被害人遭杀害死亡,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私家侦探出售行踪造成命案,构成共犯吗?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夏徐寅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法治日报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