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被员工仲裁,对方要求索赔13万!
去年底,我被一个已经主动离职整整半年的员工仲裁。
原因是在职期间,我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所以按照劳动法,他要求我赔偿13万。
来龙去脉在这篇文章
当时劳动合同已经打印出来,之所以没签,纯属是因为太忙给忘记了,所以就给了这名员工钻空子的机会。
在沟通期间,我的律师试图与对方进行调节沟通,说愿意私下赔偿一部分和解。
毕竟大家共事一场,没必要走到程序那一步。
结果对方非常贪婪,一步也不肯让,明确表示就要提出的13万。
彼时正值年底,马上就要过年了,律师告诉我和解是没戏了,这哥们就是想搞一笔钱过年。
我说他既然这么贪,那就和他硬刚到底。
这时候我开始搜集证据,找出了一些对方当时拒签的证明、证人证言、以及离职之后签的离职协议。
提交给律师后,就开始准备开庭了。
几个月之后,结果出来了,对方索赔13万的述求被驳回。
原本没走程序之前,我是准备私下给几万块和解算了。
毕竟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合同,确实是有违劳动法,不管你是忘记签还是怎么的,都得按照劳动法办事。
现在好了,我证据提交上去,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裁决书出来后,对方在15日之内也没有继续上诉。
所以这个事儿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这事之后,我挺寒心的。
在职期间对这位员工也不错,工资、提成都远高于行业水准,入职才半年,年终奖就给了一万,可以说很大方了。
但是大方没有用,对别人好也没有用,别人最终会因为一己私利而忘记你所有的好,并认为你的好都是理所当然。
不要当一个烂好人,对别人过多的恩惠,最终都会变成自己的灾难,这是我去年在很多事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有朋友建议我,反正你也知道他在哪家公司,老板你也认识。
要不联系一下,把他恶意仲裁公司索赔这件事,给他现在老板同步一下,也恶心他一下。
我想想还是算了,大家毕竟共事一场,也是一场缘分。
而且这个缘是因我而起,项目是我起盘的,人也是我招的,最终会发生什么,那都得我自己承担。
要搁在20岁出头的那会,我高低先干他一架再说。
但是30岁之后,阶段不一样了,更加相信因果,做人做事也更慈悲了。
以前做事是靠聪明,现在以及未来做事更多的要靠聪慧。
我对很多人释放过善意,但得来的全是对方为了一己私利的背叛。
但不管怎么样,我始终相信善。
总之一句话,别人怎么对我那是我的因果。
我怎么对待别人,那是我的修行。
前路漫长,问心无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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