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安舒

首个“非遗版”春节于2月4日落幕,各地文旅市场纷纷端上文旅“大餐”,彰显和传承春节传统文化,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然而,在这股旅游热潮中,酒店价格翻倍再次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在社交平台上,有游客发帖吐槽春节假期出行经历,一间107元的连锁酒店房间价格飙涨至1053元。“快捷酒店涨价十倍,标出了五星酒店的价格。”不少网友纷纷跟帖评论,想旅游过年却被翻倍的酒店价格劝退,无奈取消行程。去年11月29日,消费质量报刊发《“消费质量报”微博平台近期热点消费投诉案例解读》一文,对网友投诉预订酒店被商家拒绝入住的案例进行了解读。该案例中,网友提前一个多月在网络平台预订三天两晚的四星级酒店住宿,但在入住前几天,平台告知酒店拒绝其入住,该网友认为当时正逢假期,酒店价格翻倍,才导致自己提前预订的房间无法入住。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各大景区官宣门票半价乃至免票等一系列“宠粉”政策下,酒店价格“逢假必涨”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虽然可以理解假期旅游市场服务需求旺盛,住宿资源相对稀缺,价格适度上涨是市场供需关系的正常反应。但部分酒店趁机哄抬价格,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我们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地方的酒店都会“逢假必涨”,针对节假日旅游高峰时期,有地区就给出了满分答卷,例如三亚市发文规范春节期间客房价格,要求明码标价,有上限,下浮不限;淄博市也曾在“淄博烧烤”火爆出圈后要求酒店涨价不得超过50%……种种举动为当地旅游又拉了一波好感。

而对于打算节日期间出游的消费者来说,酒店价格的上涨意味着在住宿方面的支出增加,这可能导致消费者在其他方面的消费预算减少。例如,原本计划用于购物、餐饮或娱乐的预算可能因酒店涨价而被挤占。酒店涨价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在选择住宿时更加注重性价比,直接影响整体旅游体验。

涨价不能随性而为,引导经营者专注“长期主义”理念,才是长久之计。酒店经营者应坚守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充分评估节假日期间的供需状况、运营成本及消费者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房价,确保价格既反映市场价值,又避免给消费者带来“天价房”的无奈与不满。此外,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实时监管,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消费者在出游中遇到随意涨价,要增强维权意识,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李星彤

校对 | 聂行

责编 | 张可

审核 | 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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