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清时期的科举是中国科举史上的成熟期与鼎盛期,但又是它的衰落期与终结期, 对其进行分期是研究的基础工作。但学界尚未对明清科举进行过分期研究。根据明清科举发展历程所表现出来的特点与阶段性, 可以将其分为:探索期、发展期、繁荣期、衰落与终结期, 总结每个时期的特点, 厘清科举史发展的轨迹。

关键词:明清;科举史;分期

明清时期的科举是中国科举史上的成熟期与鼎盛期,但又是它的衰落期与终结期, 可谓成熟之余陷入僵化, 绚烂之极趋于腐朽。为了对明清科举有一个整体把握, 进一步认识演变规律, 对其进行分期是研究的基础工作。但学界尚未对明清科举进行过分期研究。在此, 笔者根据明清科举发展历程所表现出来的特点与阶段性, 将其分为四个时期:

一、探索期:洪武元年至洪武十八年(1368-1385)

早在明王朝开国前一年的1367年, 朱元璋就下令“兹欲上稽古制, 设文武二科, 以广求天下之贤”[1], 要求为开科做好前期准备。洪武三年(1370) 五月, 朱元璋下令于八月正式开科取士。八月, 全国各直 (隶) 省举行乡试, 次年二月在南京举行首科会试, 录取进士120名。首科乡、会试所取举人、进士全部立即授官。但科举“所取多后生少年, 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2], 经验不足, 行政不力。朱元璋深感失望, 遂于洪武六年 (1373) 停罢科举, 直到洪武十七年 (1384) 才复行科举, 连续中断考试长达十余年。期间主要靠荐举前元文士与加速培养国子监生来充任各级官员。洪武十年(1376) 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空印案”, 加上此前屡禁不止的官吏贪污现象, 朱元璋认识到“以吏入仕”的负面效应。洪武十五年八月, 朱元璋再度下令于三年后开科取士, 又于洪武十七年 (1384) 三月颁行科举定式,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考试资格。

凡国子监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合格者,儒士之未仕者, 官之未入流者, 只要“性资敦厚, 文行可称”[2], 都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但学校训导未教之生徒、被罢官吏、倡优之家与丁忧者不得与试。

(二) 考试场期。

将原来“三年一次开试”的笼统说法具体定为子午卯酉年举行乡试, 辰戌丑未年举行会试。八月初九日为第一场, 十二日为第二场, 十五日为第三场。次年礼部举行会试, 三场日期分别为二月初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会试中式者于同年三月朔日参加殿试。



(三) 考官任命。

考官皆访经明公正之士,官出币帛, 先期敦请。乡、会试主考官皆为二人, 乡试同考官为四人, 会试同考官为八人。另各有提调官一人。其他如监试官、供给官、收掌试卷官等皆择居官之清慎者充之。

(四) 考试内容。

洪武十七年颁定的科举成式之核心部分即为乡、会试内容。两者均考三场, 所考文字相同。“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 试论一道, 判五道, 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2]取消骑算射数律。

(五) 科举出身。

殿试名次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称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 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 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可以考选庶吉士。洪武十八年为考选庶吉士之始。同年, 朱元璋又命新科进士观政实习, 增强实践能力。

洪武十七年, 直隶及各省乡试共取举人近千人。次年举行会试与殿试, 录取进士472名。此科人才济济, 人数为此后明清两代二百余科之冠。洪武十七年“定科举之式, 命礼部颁行各省, 后遂以为永制”[2], 基本确立了明清科举的大体框架, 标志着明清科举已经完成了它的艰难探索, 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发展期:

洪武十八年至成化年间 (1385-1487)。科举在发展期解决了两大问题:“分卷制”的确立与八股文的成熟

洪武三十年 (1398)发生了一件在科举史上影响深远的大事——南北榜案。主考官湖南刘三吾录取的52人全是江南人,北方士子告讦录取不公。朱元璋严惩考官,开了自有科举以来杀害考官的先例。同年六月,朱元璋重行会试, “亲自阅卷, 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 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2], 史称“南北榜案”。这再次暴露了科举史上久悬未决的一大难题——科举取额的地域分配。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别与地方利益不可避免地反映到统一主持的考试中来。公平原则和地域平衡之间的矛盾如影随形, 并随着南北经济文化的此消彼长而愈发凸显。宋代以来, 科举录额的南北地域之争不绝于耳。

宣德二年 (1427) , 会试“分为南、北、中卷, 以百人为率, 则南取五十五名, 北取三十五名, 中取十名”[2], 分卷取士制度正式确立。尽管此后在景泰年间有短暂的反复, 后世也有调整, 但分卷取士的原则与精神延续下来。它对科举制度的顺利发展, 文化教育的推广普及, 平衡地方利益, 甚至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都有重要意义。



在科举发展期,八股文体制逐渐成熟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明史》称“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义, 然代古人语气为之, 体用排偶, 谓之八股, 通谓之制义”[2]。但这只是八股文的雏形。顾炎武称:“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 盖始于成化以后。”[3]但任何一种文体都有它发展成熟的过程, 明代八股文的文体形式也一直在演进变化之中。顾炎武所说的成化以后的八股文是成熟形态的八股文。至于它的初始时间则远在成化之前。成化以前的一些作品已经基本符合八股文的文体格式, 如于谦的《不待三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 王宗贯的《知者乐水, 仁者乐山;知者动, 仁者静;知者乐, 仁者寿》等。商衍鎏所说八股文“定于明之洪武, 而盛于成化以后者”[4]较为恰当。因此, 成化年间是八股文体成熟的关键时期。

三、繁荣期:明弘治年间至清乾隆年间(1488-1795)

明清科举进入繁荣期后,各项制度已经基本成熟, 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并且趋于稳定、守成。尽管这种官员选拔制度愈来愈受到批评指责, 但经过不断调整, 大体还能适应社会与政治的发展。即使是明清鼎革, 一个来自东北边陲的游牧民族在血与火中用铁骑与强弓夺得天下后, 也未能摆脱汉文化的强大向心力与同化力。清承明制, 继续谱写科举社会的辉煌历史。所以明清科举史的繁荣期一直延续到清代嘉庆之前。

明清科举繁荣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从数途仕进转为独重科举。明初实行科目、学校、荐举、铨举并用, 洪武三年 (1370) 则颁诏“使中外文武,皆由科举而选, 非科举, 毋得与官”[5], 但显宦必出科举的设想到科举繁荣期才真正实现。天顺二年(1458) , 朝廷开始采纳首辅李贤的建议:“非进士不入翰林, 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 非翰林不任。”[2]只有一甲和庶吉士才能入翰林已是不成文的规定, 以致“庶吉士始进之时, 已群目为储相”。清代亦是如此, “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其余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胜数。”[6]。

在这一时期,武举开始繁荣。明代武举的正式开设是在弘治六年 (1493)。当时议定武举每六年举行一次, 并规定了考试程序和内容。正德三年(1508) 正月, 正式颁布武举会试条格, 规定参酌文举会殿试例, 每遇文举乡试年举行, “会试完毕,将有事于场屋官员及中式之人, 梓其姓名, 录其弓马、策论之优者为《武举录》进呈……”[7]武举会试由此开始。崇祯四年(1631) 批准兵部所上武举殿试法, 武举始有殿试。其参照文举殿试程序, 钦定一甲三人, 并举行传胪大典。

1644年, 明清换代为日渐僵化的科举考试注入了新鲜血液, “有清以科举为抡才大典, 虽初制多沿明旧,而慎重科名, 严防弊窦, 立法之周, 得人之盛, 远轶前代”[6]。顺治二年(1645) , 清廷在直隶、山东等六省举行了入关后的首次乡试, 汉人文士趋之若鹜。次年春, 又在北京举行首科会试, 录取进士400名, 其中前明举人约占半数。科举不仅及时补充了开国初期的文官队伍, 而且对笼络汉族士人, 瓦解抗清势力, 巩固满清统治起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清初的最高统治者不仅进一步完善科场条例, 严谨细密之程度无与伦比, 而且执行手段与惩罚力度大大超过明代。如顺治朝的“乙酉南北闱案”, 不仅受贿的考官与行贿的考生立即被斩, 而且株连亲属, 父母妻子全遭流放, 惩处之严酷在科举史上前所未有。后世多继承了严厉处罚科举弊案的政策。

此外, 清廷还为八旗、宗室和蒙古子弟特设一套八旗、宗室科举与翻译科考试制度, 用以培养、选拔满蒙民族人才, 并借此维持满语和骑射传统, 但成效不显。

四、衰败与终结期:嘉庆年间至光绪三十一年(1796-1905)

乾隆以后的科举史就如一潭死水,弊端丛生, 危机深重。主要表现为:

(一) 八股取士造成士子知识贫乏, 思想僵化, 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进程, 民族危机空前严重。

八股取士内容空洞,严格规定必须“代圣贤立言”,以朱熹等宋儒传注为准绳, 不得联系实际;八股文有苛严的文体要求, 稍一疏忽就会违反规则遭淘汰。梁启超批评“故自考官及多士, 多有不识汉唐为何朝, 贞观为何号者?至于中国之舆地不知, 外国之名形不识,更不足责也”[8]。中国万千士子汲汲于八股应试, 知识贫乏、昏庸无能。

(二) 科举制度导致学校教育空疏, 严重阻碍现代教育的发展。

到了清末, 学校完全沦为科举考试的附庸, 学校教育几近空白。学校以八股为教学的中心, 致使“天下之习,不惟其教, 而惟其所取, 所取而为科举之文欤?则其学为科举之学”[9]。学校教育的空疏还表现为学校丧失了教学职能。为了应付科举考试, 官学唯独重视“季考月课”,仅要求考课不缺席。学校只为科举考试热身,没有正常发展的空间。

(三) 科举舞弊导致士风与吏治进一步败坏。

科举舞弊前朝也有,但是清末的猖狂炽烈已经使科举考试极度缺乏公信力,严重的信任危机无疑恶化了它摇摇欲坠之态。一方面是作弊手段多样,肆意妄为。“雇枪替、携夹带、买传递、场中纷纷扰扰, 其弊百出……舞弊者十之二三”, 还形成一批职业作弊者, 专为士子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考官受贿, 敷衍了事。末科探花商衍鎏曾说:“同、光间则虽仍派有搜检官, 不过循行故事,由吏役高呼一声搜过, 掩耳盗铃, 自属可笑;后则此声亦寂无闻, 任士子之随意挟书矣。”[4]

(四) 科举仕途被严重堵塞。

为了弥补财政空缺,清廷滥开捐纳, 严重冲击了科举仕途, 造成许多地区的州县官员“捐纳者十之七八, 军功者十之一二, 而科第者廖廖”[10], 科举正途出身受到捐官的严重挤压, 使得本已堰塞的科举仕途雪上加霜。“不用读书能出仕, 做官全籍有金钱”, 捐纳严重挫伤了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积极性。

科举制度沦落至此,废除已是它的必然命运。1898年6月23日, 光绪谕令自下科开始, 乡会试及童、岁、科试一律改试策论。但不久发生戊戌政变, 刚刚废除的八股又死灰复燃。1901年, 新政实施, 清廷谕令“着自明年为始……一切考试,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序”[11],八股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1905年8月30日, 袁世凯、张之洞等会衔奏请废除科举, 清廷准奏, 于1905年9月2日颁布上谕:“着即自丙午科为始, 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11]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盛行了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正式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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