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演唱会门票开售即“秒空”,“黄牛”猖獗贩售门票的现象常有发生。热门演唱会门票在官方指定售票平台上开售即“秒空”。而等抢票结束,官方平台显示全部缺货后,在闲鱼等二手平台上,又有不少卖家在出售相关场次的门票,不少人都声称“任何场次的票都有,要多少有多少”。

前段时间,浙江阿里巴巴闲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不履行应尽义务,为倒卖演出门票提供服务,被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没收违法所得1.18万余元,罚款10.66万余元。

除了二手平台外,手机APP上还出现了票牛、摩天轮等非官方授权平台。在这里也能买到官方平台已经售罄的门票。但是售价比票面价高出不少,每张票还需另外支付50元至160元不等的手续费。APP客服表示,他们并不参与售票,只是为演唱会门票线上交易提供平台。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2023年2月发布的提示中称,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规定,合理制定票价、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捂票、囤票、炒票。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三款也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倒卖票据是一种违法行为,中介平台是不能为这种违法行为提供相关便利的,如果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就应该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做下架处理。

面对“秒空”“售罄”

但又非常想去看演唱会的时候

很多消费者会选择“黄牛”

那么倒卖“黄牛票”违法吗?

与“黄牛票”相关的罪名有哪些?

代抢演唱会门票是否构成“黄牛”行为?

01

黄牛票从何而来?

正规渠道一票难求,“黄牛票”却天价叫卖,不禁让人心生疑惑,这些“黄牛票”究竟从何而来?据业内人士介绍,一场演唱会的门票在主办方的规划下,一般会分为可售票与不可售票两部分,可售票是指通过票务平台公开售卖的门票,而不可售票则主要包括工作票、赠票等。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70%”。这也意味着,一场演出一般会有近三成的门票是工作票等不可售票。由于并不公开售卖,这些票就可能会通过“转赠”等方式流入二级市场,乃至“黄牛”手中。“黄牛”在囤积大量工作票后,再溢价“转赠”给购票人,从而获利。

除了在二级市场囤积工作票,针对票务平台公开销售的门票,“黄牛”也有多种抢票手段。一位在北京从业多年的“黄牛”刘某说,一些“黄牛”会雇佣“抢手”通过“代拍”、“代抢”的方式在正规票务平台抢票,购票者需提前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提供给“黄牛”,“黄牛”则收取一定的代抢费。

例如,在某人气组合“十年之约”演唱会举办前,就有资深“黄牛”打出广告称“背后有万人团队共同抢票,成功率99%”,而代抢收费也是3000元起步。还有一类“黄牛”则是通过技术手段,开发抢票软件,通过“爬虫”抓取数据,“0秒下单”,或是直接帮购票者代抢,或是在短时间内大量囤积,再通过“转赠”形式加价售卖。更有甚者,一些“黄牛”甚至直接通过出售抢票软件和抢票教程给购票者,从而赚取利润。

02

倒卖“黄牛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黄牛”倒卖门票本质上是一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购票者利益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的相关处罚。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黄牛”不仅加价出售门票,且明知其所出售的门票是虚假无效的而继续出售给他人,这证明该行为本质上不属正常交易,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自己的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买的“黄牛票”能退吗?

倒卖票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倒卖交易本身也是一种违法交易,形成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如果购买“黄牛票”后,消费者想要寻求退票,可以请求消费者保护协会介入调解,或者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双方应退票退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应固定好相关证据和准确的黄牛身份信息或单位信息,以备诉讼之需。此外,消费者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04

如果不直接买“黄牛票”,找人“代抢”合法吗?

“代抢”可以从字面理解为“个人或者专业的公司、机构,代替消费者去抢购营业性演出门票,所形成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关于“代抢”营业性演出门票的合法性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界定。

当消费者与接单人员达成不干扰售票秩序、市场秩序,且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代抢”协议,一般会被认为是合法的委托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接单人员利用了非法技术手段,就涉嫌违法犯罪;或是接单人员以赚取“门票差价”为主要盈利来源,将“代抢”之门票以高于票面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出售给委托人,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等惩罚;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仲凯说,如果“黄牛”使用软件帮助客户抢票,并获得非法利益,扰乱正常购票的秩序,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所规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05

如何购买门票最安全靠谱?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票。尽量选择官方渠道购票,远离“黄牛”交易链,从根源上避免遭遇诈骗、买到假票。

二是购票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部分演唱会购票实行实名制,需要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刷脸等信息,切记勿向第三人泄露任何信息,否则相关票据极易被他们冒领。

三是收集证据及时维权。若不幸遭遇“黄牛”出售假票、错票、不出票、收取“代抢费”后不抢票或是未抢到票却不退回等情形,应当保留证据,冷静维权。一方面可以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同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武汉普法、南宁中院、上海法治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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