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食戟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的标准为GB 19644-2024,该标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那么该标准都有哪些变化呢?

一、标准名称及适用范围变化
标准名称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将调制乳粉正式纳入同一个标准规范,使标准覆盖范围更为全面。适用范围拓展:将奶畜的种类从牛、羊扩展到包括牦牛、骆驼、驴、马等特色奶畜,为特色奶畜乳粉产业发展提供了标准依据。



二、术语定义更加精准
乳粉定义:明确为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强调了原料来源的单一性。调制乳粉定义:是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



三、技术要求的更新
感官要求:乳粉色泽要求从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变为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乳黄色;滋味、气味要求从具有纯正的乳香味,修改为具有固有的乳滋味、气味。理化指标:更新了脂肪、复原乳酸度检验方法;修改了蛋白质、脂肪及水分的单位;新增各类奶畜产品蛋白质、脂肪及复原乳酸度限量要求。
微生物限量:保留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指标,限量数值不变,仅改为以科学计数法表述,菌落总数项目新增备注要求,如添加活菌,产品中活菌数应≥10⁶CFU/g。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修改为符合GB 29921的规定。



四、标识要求更清晰
明确产品名称标识:产品应标明“乳粉”或“调制乳粉”。奶畜品种标识:牛乳粉可标识为“乳粉”或“奶粉”,其他奶畜来源的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羊乳粉”或“羊奶粉”。调制牛乳粉可标识为“调制乳粉”或“调制奶粉”,其他奶畜为主要来源的调制乳粉应标识奶畜品种,如“调制羊乳粉”或“调制羊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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