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甄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2月7日,@东方甄选 发文称,北京互联网法院就抖音用户崔某网络侵权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发布言论不实,侵害了东方甄选名誉权,要求被告在抖音账号置顶道歉声明,并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东方甄选 表示:2024年6月22日,应贵州省商务厅邀请,东方甄选前往贵州开展“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随后,被告使用“东坡妹妹”“小王子的四十四次日落”等抖音账号,捏造并发布多条针对东方甄选的谣言,称“东方甄选对文旅直播活动,向贵州省政府部门收取高达七位数宣传费”,并谎称“有相关沟通原音录音”等证据,误导大量网友。根据第三方统计,被告捏造的谣言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吸引点赞超过8000次。
“2024年6月29日,我司发布声明,澄清东方甄选从未向政府要过宣传费,也坚持不向任何企业或商家收取坑位费。但崔某依然继续发布侵权视频及不实言论,持续侵害东方甄选商誉。”
“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涉案言论不属实,对东方甄选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侵害了东方甄选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一,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崔某使用昵称为‘东坡妹妹’(抖音号:yingziwu9729)和昵称为‘Lily’(抖音号:9797Lily)的抖音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东方甄选公开赔礼道歉,为东方甄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不少于168小时;二,判决生效十日内,被告崔某赔偿东方甄选36000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