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保靖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积极推广应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
目前,保靖法院已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放置文书样式二维码展板和起诉状、答辩状实例参考文本,方便当事人现场扫码下载使用。同时,在立案窗口安排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以便当事人可以准确、高效完成诉讼材料填写。
下一步,保靖法院将继续践行 “如我在诉”理念,持续做好要素式示范文本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手机扫一扫,查看文件
编辑:李笑阳
一审:何多椰
二审:龙扬凡
三审:刘总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