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长宁区北新泾街道通过“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六旬老人陈某在杂货店意外摔伤,经调解员、民警、律师三方耐心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事件回溯:意外摔伤引发赔偿争议


去年8月,陈某在某日用杂货商店试戴假发时,因地面湿滑从座椅跌落,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半月。治疗期结束后,9月进行了首次调解,家属主张6.5万元赔偿,商家以部分费用属于医保支付为由仅愿赔付1万元,多次协商未果,双方僵持不下。


协力化解:三所联动加快打破僵局

在今年春节前夕,见双方仍有调解意愿,北新泾街道启动“三所联动”机制,街道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及律师事务所三方协力介入。律师援引法律定责,明确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调解员核算医疗自费部分和营养费标准,明确赔偿范围;民警维持调解现场秩序,引导商家换位思考老人所处的困境。


调解智慧:法理情相融合达成共识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一方面劝说老人家属理性主张赔偿,另一方面建议商家体恤老人实际困难。依据治疗费用标准,调解员提出申请人不应将医保统筹支付的纳入赔偿金额中,其他营养费则按照相关标准执行。通过律师说法、调解员说理、民警融情,最终商家同意折中方案,愿意支付1.8万元赔偿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按照协议当场转账并履行完毕。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对赔偿标准存在争议。调解员、民警、律师三方联手立足法律、兼顾情理,通过多次沟通平衡双方诉求,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长宁区持续推进“三所联动”机制,推动法律刚性约束与调解柔性疏导相结合,既减轻司法压力,又维系社区和谐,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价值。

来 源 | 促进法治科

编 辑|长宁法宣

校 核|汪林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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