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想闹到这个地步的,是你儿子说话太过分了。现在既然法官都这样说了,那我也愿意退一步,货款本金零头和利息可以不要了,你承担诉讼费,我们现在就签调解协议”,在法官庭前庭后的耐心劝导、悉心释法下,原告陆某愿意作出了退让。因饲料款纠纷闹上法庭的原告陆某和被告黄某最终在法官调解下握手言和。


原告陆某是饲料供应商,被告黄某则是开猪场的养殖户,双方经常有生意往来。2020年至2022年期间,黄某陆续在陆某处购买猪饲料,经核算,黄某已向陆某赊购饲料款八万余元。但天有不测风云,黄某不幸得了脑血栓,家里因治病花费大量资金,导致了经济困难,拖欠陆某的饲料款也一时无力偿还。陆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黄某催要饲料款,黄某仅在2024年1月归还一万元欠款。后在陆某一而再再而三的催要下,黄某仍没有付款。面对这样的情况,陆某只能将黄某起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忙追回被拖欠的饲料款。

“拖欠饲料款的事实清楚,欠的钱也不是很多,原、被告双方你们愿意进行调解吗?”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尝试组织双方庭前调解。

“我承认拖欠七万多元的饲料款,由于我现在经济困难,希望原告别收利息,并且我给个整数七万元,照顾下我现在这个情况,宽限一段时间给付,我希望能分七年给付”,被告黄某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不行,七年太久了,而且诉讼费和保全费必须全部由被告承担。我已经不要利息了,本金也减少一部分了”,对于分期时间和一千多元的诉讼费和保全费的支付,陆某也不让步。由于双方对此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一下子陷入了僵局,似乎只有下判决这一条路可行。

考虑到双方之前融洽的合作关系,承办法官对办案方向做了认真详细的分析,认为直接判决不但不利于被告履行债务,还可能让其对原告产生抵触情绪,影响双方的关系。于是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从法理上向被告黄某阐明相关法律,从情理上打通双方的“堵点”。

“如果他在三年之内还清拖欠的饲料款,我可以不要保全费了”,原告陆某终于松了口。

“现在我是低保户,一个月就三百多块钱生活费,家里还要开销,三年内很难还清”,被告黄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看到调解有一丝希望,承办法官继续开导道,“被告是有还钱意愿的,从他现在的情况看,要他三年内还清确实也有一定的困难,要不大家都各退一步,这笔钱三年半内结清,每年过年前给一部分。”经过承办法官多番疏导,最终双方搁置争议,达成和解。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本案的成功调解,是灌阳县法院秉承“如我在诉”理念,低成本、高效率解纷促和的缩影,法官们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一次性解决”,用最少程序解决“当事人一件事”。


灌阳法院

图文:陆颖婕

审核:邓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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