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一行到兴安县法院溶江法庭调研指导工作,桂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文明,兴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忠荣,兴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国庆陪同调研。


赵志军一行实地参观了溶江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谐长廊、科技法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家事调解室等区域,详细了解了溶江法庭各项工作流程及司法为民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


调研中,邵国庆向赵志军一行作详细介绍,表示溶江法庭的建设结合了本地域的特点,完善溶江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诉讼立案服务窗口,以让群众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以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治思想教育阵地建设,助推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服务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联合多方力量,构建多位一体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做到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赵志军对溶江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多元解纷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溶江法庭要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发挥好基层法庭的各项职能作用,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邵国庆代表兴安县法院感谢自治区高院一直以来的支持和指导,下一步,兴安县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持续巩固深化当前人民法庭的建设成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炼总结经验做法,促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图 片| 陈晓钰

文 字| 高 燕

编 辑| 陈晓钰

初 审| 张 睿

终 审| 黄 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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