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检查时指出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我们立整立改,添置新的灭火器,同时对旧的灭火器进行检查。”近日, 福清市石竹街道某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向前来走访的检察官们、福清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整改情况。
2024年5月,福清市检察院联合福清市民政局开展研讨会商。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解读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的第十一号检察建议。
会后,检察官走访福清市部分养老机构。走访中,检察官了解到养老机构的护工们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遂与民政部门共同策划,联合开展健康职业心态心理辅导讲座,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全市100余名养老机构一线从业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引导护工们正确认识自身情绪,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提升服务质量,获得护工们的一致好评。
为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2024年7月至8月,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消防等六部门对全市24家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发现问题隐患210处, 责令立整立改176处,限期整改34处,下达整改通知书8 份。检察官随同进行走访,了解全市养老机构运营资质、 从业人员招录、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情况。
同时,福清市检察院会同市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卫健、消防等六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总结工作经验,搭建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临近春节,福清市检察院与民政局共同对养老机构进行回访,了解整改情况。回访中,检察官对之前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逐一复查,发现之前存在的养老机构内未设置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数量不足、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问题隐患基本整改完成。
下一步
福清市检察院将持续落实
“十一号检察建议”
与相关职能部门凝聚工作合力
共同守护
老年人晚年平安幸福
十一号检察建议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
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福清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