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略刑辩公开课是由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刑辩学院发起的公益性刑辩交流活动,兼顾刑事法理论的讨论交流与刑辩实务技能的传承提高。该活动旨在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刑辩人的要求,采用主讲人授课、小组研讨、圆桌论坛等不拘一格的多种形式进行,每两周进行一次。
编者按
2024年12月20日下午,前刑庭法官共谈“辩审冲突”论坛在北京浩略律师事务所举办。会议邀请了十余位前刑庭法官就“辩审冲突”问题进行研讨。
以下是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王亚伟律师在刑辩论坛上的发言,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王亚伟
曾在天津市某法院工作
与谈嘉宾发言
王亚伟认为辩审冲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官律师个性差异。法官是孤独的朝圣者,律师则把法庭当成自己的舞台,张扬着自己的个性。法官一般“谨言慎行、法外无言”,律师则是“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二八法则在法官和律师群体中也是存在的,但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那20%的精英,看别人却是那80%的平庸之辈。律师水平的参差不齐,导致法官对律师群体评价不高,律师队伍中也有一些律师,专业水平和经验甚至高于法官,两个行业之间相轻现象导致冲突经常发生。二、辩审沟通渠道不畅。“每个出事的法官背后,总会有无良律师的推手;每个成功律师的背后,总会有一些法官的‘支持’”,律师和法官之间的关系确实存在廉政风险点,因此法官一般都会和律师保持距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2021年9月30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导致法官和律师之间鸿沟进一步拉大。三、案多人少矛盾日趋严重。直接后果就是法官多拒绝与律师沟通,在庭审环节挤压辩护人时间,不停打断辩护人发言,发问环节让质证阶段再说,质证环节让法庭辩论阶段再说,法庭辩论阶段让庭后提交书面意见,判决时又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回应,导致辩护人不满。四、“三长会”、“内请制度”变相存在。公检法本来应该是魏蜀吴的关系,但实践中却是刘关张的关系,三长会和内请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还在隐形变异,“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句话提了很多年,现在也没有真正实现 。五、律师地位的提升。虽然也有人认为公检法三家打牌三缺一,非要拉着律师凑数,还美其名曰“职业共同体”,但不可否认,通过律师前辈们的斗争,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地位都在逐步提高。权利从来都是争取来的,我们今天讨论辩审冲突,就是期望司法机关有所回应。
王亚伟律师最后表示,不论是作为审判者的法官还是作为辩方的律师,我们的名字都会写进裁判文书,装进案件卷宗,成为历史的一部分,冲突之中没有赢家,只有相互理解,增加良性互动,双赢才是最完美的结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