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就是说这类案件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通常推定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具有过错,所有人或管理人只有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
以案释法488,无人居住老房倒塌赔偿案
这类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案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就是说这类案件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通常推定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具有过错,所有人或管理人只有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
一.案情简介
王某携一家老小在外务工多年,老家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这天同村的王X在距离王某房屋3-4米远处投喂鸡食时,王某的房屋墙体突然倒塌将原告砸伤,王X住院治疗16天,花去医疗费近8千元。原告诉求被告赔偿其损失。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人,负有对所属房屋及时管理维护和风险管控的义务,而被告多年不在该房屋内居住,未能及时发现房屋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负有对房屋的疏于管理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的警示
法律规定,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及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案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认为:墙体在自己的房子里,倒下去后也在旁边的地基上,原告随便进入到别人家的地方,遇突发事故应该自负后果。法庭调查认定,房屋倒塌时,原告在距离被告房屋大约3、4米处,属空坪位置,空坪属于敞开区域,加上被告并未设置围栏或者警示标志禁止他人踏入,该房屋也未标记为危房,因此原告进入空坪位置并无不妥之处,客观上也不能预见房屋倒塌的风险,故对被告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这类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案件,都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就是说这类案件在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通常推定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具有过错,所有人或管理人只有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责。这意味着,这类案件,受害者可以直接向过错人追究责任,无需证明他们具体的过错行为。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法律
1.民法典规定:因所有人原因,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在建筑物倒塌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法律首先推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过错,并据此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它们能够证明建筑物的倒塌并非由于质量【缺】陷所导致,否则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