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保护各方利益
全面准确贯彻司法政策,依法衡平保护购房群众、建筑企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各方合法权益,审结一审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44004件,维护不动产交易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其中,受理涉“保交房”项目公司案件13683件,审结12790件,结收比达93.47%,调撤率达46.02%。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号司法建议”,把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人的权益摆在首位。省法院请示、最高法院批复同意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保护意见成为重要裁判规则,有力保障了大量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府院联动机制
服务保障经济大局
全省法院树立“一盘棋”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全力服务保障全省“保交房”工作大局,实质性化解多起“保交房”项目矛盾纠纷。指导许昌两级法院联动,针对400多名业主要求某房地产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群体性诉讼,通过选取5户作出示范裁判并赶赴现场制定调解方案等方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群体纠纷。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楼盘”相关问题,省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发送司法建议书19份、沟通函件28份。对于风险情况较大的建业集团、正商集团等重点房企及中建七局等建筑业企业,主动沟通对接,6次约见企业代表,了解企业困境,倾听企业诉求,提供司法支持,保障头部企业经营安全和健康发展。
依法解封解冻
保障问题楼盘复工续建
通过调解和解、解封账户、资产置换等方式稳妥化解涉“问题楼盘”纠纷,推动进入“保交房白名单”项目423个,助力焦作恒大城、许昌康派溪城、淇县朝歌雅园等698个楼盘复建、交房,涉及购房人207945户、标的额143.2亿元。
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尽量“活查封”,尽量保留一个账户供企业正常经营,积极协调被执行人提供可替代财产,对房企高管的失信惩罚措施尽量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共解封保交楼项目案件698件,解封土地64宗、面积195.78万平方米,解封房屋3550套、面积161.12万平方米,解封账户809个、释放资金10.27亿元。
积极与外省法院沟通对接,对名门翠园等49个项目,先后向湖南高院、浙江高院、福建高院、河北高院、甘肃高院发函,协商解决外省法院查封我省“保交房”账户、土地使用权、在售房屋事宜。
用好破产职能
助力房企风险化解
平顶山法院创新运用全流程协商式预重整机制,前后召开30多次听证会、座谈会,从正式受理破产重整到2024年7月5日全面交房不到12个月,成功盘活烂尾五年以上的豫森公馆、碧水香墅等项目,交付房屋1493套。
统筹策划:省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