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建设工程案件中,当事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取得胜诉结果并非难事,按理说工程款回款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然而现实情况却往往令人失望,很多当事人在胜诉后却无法取得回款。这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对工程款进行保全和执行缺乏足够的重视。
2022年11月1日,吉林某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湿拌砂浆买卖合同》,约定由吉林某公司向江西某公司提供湿拌砂浆。经双方对账确认,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11月5日期间吉林某公司按合同约定供应湿拌砂浆货款4500000元。截至目前,江西某公司仅支付吉林某公司货款总计3000000元,尚欠吉林某公司湿拌砂浆货款金额为1500000元。
经吉林某公司多次催告,江西某公司仍未支付欠付货款。江西某公司行为构成严重违约,吉林某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在专业律师建议下,吉林某公司在立案时一并提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保全江西某公司账户1500000元。判决生效后,吉林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结果
法院冻结江西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若干元;经强制执行,吉林某公司最终取得货款及利息1500000元。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何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保全”和“执行”?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从而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经当事人申请法院采取的一种措施。
通俗来说,就是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先“冻结”被告的财产,比如银行账户、房子、车子等,不让被告随意动用,以保证如果最后判决被告要赔钱,原告能拿到这笔钱。
法院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确保这些判决或裁定得到实际执行的过程。通俗的讲,法院执行就像是法院判决的“监督员”,确保法院的判决不是一纸空文,而是真正得到落实。比如法院判决某人必须还钱,但这个人不自愿履行,法院就会介入,强制从他的财产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来偿还债务。
举个例子,假设张三借给李四10万块钱,但李四到期不还,张三就把李四告上法庭。张三担心李四在官司期间把财产转移了,自己最后拿不到钱,于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张三的担心有道理,就下令冻结、查封李四的银行账户和房产,直到官司结束。这样,如果最后法院判决李四要还钱,李四不还钱,法院就可以从冻结李四的财产中扣除10万给张三。
一、吉林某公司为什么做出财产保全和执行?
起诉时进行保全,主要是为了确保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尤其在建设工程案件中,被告往往会转移财产,导致原告即使胜诉也无法获得赔偿,所以在这类案件中保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案中,吉林某公司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11月5日期间向江西某公司供应湿拌砂浆,江西某公司尚拖欠吉林某公司湿拌砂浆货款金额为1500000元。考虑到江西某公司拖欠标的巨大,并且具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在律师的建议下,吉林某公司在起诉时一并向法院提起了财产保全,申请保全江西某公司账户存款 1500000元,并提供了相关担保。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吉林某公司的保全具有必要性,因此同意了吉林某公司的保全申请,因此,法院冻结了江西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1500000元。
最终法院判令江西某公司支付吉林某公司拖欠货款共计1500000元。判决生效后,江西某公司仍然不履行支付义务,因此,吉林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将江西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存款1500000元支付给了吉林某公司。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保全可以迅速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防止其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当事人在纠纷解决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同时,保全措施的实施可以给被申请人施加压力,促使其积极解决纠纷,增加当事人在谈判中的筹码。而胜诉后不一定代表可以拿到赔偿,还需要进一步执行,此时如果保全到了相应的财产,配合执行措施,就可以顺利取得赔偿了。
律师寄语
实践中很多案件因为没有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即便案件最终胜诉了,仍然面临无法获得应有赔偿或权益受损的风险。而通过保全和执行,可以避免因财产损失而导致的难以弥补的损害,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安全。财产保全为后续的诉讼和执行程序提供了保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实现,提高执行到位率。
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了解保全和执行的重要意义,想要保证案件胜诉后顺利拿到赔偿,必须重视保全和执行。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