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支特别的审判队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少家庭)。

这是一支屡获殊荣的先进集体,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诸多重量级国家级荣誉。

2024年11月底,正值少年审判开展四十周年之际,南京中院少家庭再获殊荣,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的荣誉称号。


守护少年利益的“最大化”


“熊法官,谢谢您,小轩现在在我这儿适应得很好。”黄女士激动得语带哽咽。这位历经艰辛的母亲,与孩子分离了334个日夜,在2024年春节终于迎来了团聚。

黄女士与丈夫因离婚诉讼而分居,丈夫一直以各种理由阻挠她探望女儿小轩。为了能与女儿相见,她不得不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虽然一审法院支持了她的诉求,但男方依然固执己见,选择上诉,拒绝配合。

承办法官熊剑宇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家庭的纷争与无奈,更明白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性。接手案子后,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在综合评估了夫妻双方的心理状况与家庭背景后,形成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在一次次的耐心沟通与劝导中,熊剑宇终于发现了男方心中的症结所在。他不厌其烦地与男方分析利弊,让他明白孩子需要母爱,也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氛围。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熊剑宇真诚劝解,男方终于放下了心中执念,选择撤回上诉。

小轩的故事是南京中院少家庭守护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

多年以来,南京中院少家庭不断创新实践,以“最大化”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南京市、区两级法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与公益律师、人民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2013年,南京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归并,在审判理念、审判组织、审判模式、裁判程序等方面均进行深度融合与不断创新,不仅将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全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还将未成年人不是当事人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其他案由案件也纳入专门保护。

同时,南京中院少家庭指导推进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栖霞区人民法院等13家基层法院形成专业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并建立特色诉讼活动场所,配置家事调解室、沙盘分析室、心理辅导室等设施。

在抚养纠纷、探望纠纷等涉少案件中,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救济、事后治理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链条。2024年,共有44名未成年人经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诉讼程序,实现“一体化融合”保护。


破解新问题的“方程式”


近年来,南京法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总量保持平稳,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却层出不穷。

面对新业态环境下的挑战,南京中院少家庭不断与时俱进,因人制宜、因案施策,根据每一个不同案件情况,列出不同的解案方程式,在破解一个个难题中守护好祖国的未来。

金某某与齐某某同为偶像J某的粉丝,其中齐某某是J某应援团队的负责人,他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售卖偶像周边商品,所得收益全部用于为J某应援打榜。2022年3月20日至8月18日期间,未满16岁的金某某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齐某的店铺消费高达6万余元。后金某某将齐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金某某与齐某某之间签订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欠缺民事行为能力要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无效,遂判令齐某某依过错程度返还金某某损失金额的70%即43600元。后齐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更对“饭圈”乱象发出了强烈信号: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打榜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隐秘角落”。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打造“家事e法庭”,建立多方力量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为了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根基,南京中院少家庭还大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24家;推动南京基层法院建立完善专门调解组织和队伍,邀请公证员、妇联、关工委、退休法官、公益律师等参与调解,全市法院少家案件调解率连续五年超过60%;加大对涉诉困境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2018年以来发放司法救助金100余万元,引入心理疏导员对未成年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700余人次。


织密严格保护的“综治网”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南京中院少家庭积极探索具有南京特色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实践,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郭法官,张老师,你们三番五次给我们做心理疏导,不仅解开了我们做父母的心结,也让孩子的心结迎刃而解。”

2022年以来,王某夫妻为争夺女儿宁宁的抚养权多次对簿公堂,在变更抚养权纠纷中还分别提出了对方探望孩子截然不同的方案。

原来,他们的女儿宁宁被诊断患有轻度“自闭症”,妈妈担心女儿离开熟悉的家庭环境后心理疾病会发作。

南京两级法院在审判中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从孩子的生理、心理需求入手,多次、分别为家长和孩子做心理疏导、沙盘演示,化解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

在法官与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就抚养权与探望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宁宁归妈妈直接抚养,爸爸以宁宁的意愿和需求为重,每周到家中进行探望。

南京中院少家庭法官让“法理”与“心理”相融合,“法结”与“心结”同时解,蹚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路径。


南京中院深入推进2024“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专项活动”,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

随着心理健康问题向中小学生群体延伸并呈现出“低龄化”发展趋势,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此,南京中院少家庭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教育局提出多条建议;联动未管所、团委等部门开展判后矫治帮扶活动,推动被帮教对象重新融入社会;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副校长案例库等方式,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


南京中院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活动,给孩子们带去生动的法律实践课程。

同时,南京法院还与65家机关单位以及88所学校、基层组织紧密协作配合,形成了“1+13”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星链工程”和“1+N”社会支持体系。

2024年,南京法院共召开涉未成年人保护研讨会、会商会议47次,与妇联、团委、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动保护69名个案未成年人,协作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114次,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10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张馨叶 | 通讯员:张雁

编辑:张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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