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律师同行和我说,法官检察官很难见到人,打办公室电话很难联系上。在现实中,有的时候你想约法官和检察官见面,你约他就没空,今天没空,明天没空,或是让你提交书面意见,或者让你电话讲,但是我们团队的律师,不管他怎么拒绝,我们都会要求见面谈,哪怕只有十分钟,面谈的效果肯定比电话里谈效果要好。因为律师是有辩护权的,如果我们坚持要求当面沟通的话,法官检察官是要接见我们的。

作为律师,我们当然知道你法官检察官工作很忙,但是作为一个刑事案子来说,如果说律师连和你当面交流沟通的机会都没有的话,如何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如何确认指控的罪名,指控的事实,以及量刑建议,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你要人家认罪伏法的话,你要人家心服口服,这是一个社会效应的问题,正义不但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要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还有就是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沟通得越充分,其实对于你而言办案风险就越小,因为你办的是别人的人生,而且现在的案件办理都是终身负责制。如果你办理的案件在未来出了问题,无论经过多久,都会被追究相应责任。尤其是对于二审的案子,如果不开庭审理,那肯定要跟律师见面聊一下。反正我们团队律师,脸皮没那么薄,如果上午联系不上你法官检察官,下午继续,今天联系不上,明天继续联系,这周联系不上你,下周继续联系你。直到能联系上办案人员,能见到办案人员本人。之前一个案子我们打法官办公室电话没人接,后来连续五六天,平均每天要打十几个电话,一周后我们总算联系上法官。我想办案人员你一周就算再忙,也不可能忙到连10分钟都抽不出来给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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