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继协助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成功扣押一辆车辆后,达川区法院再次协助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顺利控制并带回躲避履债的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
案件经过
“您好,我们是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我们有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现在你们达川区现身,希望贵院给予协助”。经过沟通了解,达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晓波向“执行110”发出协助执行指令,接到命令的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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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反映称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在达州现身,接到消息后,雁江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便前往达州。由于不熟悉当地情况,外地办案条件有限,办案法官想到寻求达川区法院执行局协助。
全国法院皆兄弟。当日,达川区法院执行局迅速部署,出动干警3名,警车1辆协助配合执行,协助雁江区人民法院干警顺利控制并带回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帮助该案取得实质进展。
近一年来,达川区法院在全力完成本院执行工作基础上,累计协助异地法院办理执行案件31件,接受异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2530件次,与此同时,向外地法院请求异地执行协助17件次,有力缩短平均执行时间15天,持续刷新执行工作“朋友圈”。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达川区法院将继续把通力配合、互相协助作为执行工作常态,加强与各地法院的协调联动,形成执行合力,全力打通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供稿:贺洋阳
编辑:李怡漪
审核:刘 毅
签发: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