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近,被执行人陆续返乡。闽清法院紧盯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执行案件,利用被执行人资金回笼、归乡过年的契机,强势开展岁末执行攻坚行动,力求在蛇年春节前,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

专项行动从1月17日凌晨5:00正式拉开帷幕,执行干警、法警们在院大门口集合,整装待发,在闽清法院执行局局长余宜湘作了简短的动员发言后,按照提前规划好的路线分两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共出动28名执行干警、法警,5部警车。

追债变还债,调解化纠纷


陈某借给朋友多笔借款,春节来临之际,听闻多个欠款人返乡,就到法院申请拘留,今天在拘留过程中其中一个借款人在法院上门后表示愿意到法院跟陈某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订立和解协议。此时,陈某的债主张某听闻陈某在法院,也到法院来要求其履行债务,陈某的身份由“申请执行人”变身“被执行人”,法官抓住此机会,利用其作为“申请执行人”身份体验过程的不易,理解自己的申请执行人,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陈某将所有借款全部还清。

司法施威慑,协商促和解


杨某因生意投资向黄某借款人民币149665元,后双方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杨某应偿还黄某人民币14966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还款,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封杨某名下车辆,冻结其名下存款,并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库,本次行动前收集信息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节前有返乡,遂将其列入本次拘留名单内,凌晨到杨某家里时,杨某还是一脸懵,最后在法官耐心释法说理过程中,双方订立和解协议,杨某今天先还人民币15000元,2025年1月28日前偿还人民币5000元,自2025年2月起,每个月月底至少偿还借款人民币3000元,直到还清借款。

旧债终有解,新规始履行


高某、廖某在合伙经营陶瓷厂期间向詹某购买煤炭,除以瓷砖抵还部分货款及债务转移部分外,尚欠原告货款人民币29108元,后该厂倒闭,经法院判决高某、廖某应共同偿还货款人民币29108元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判决生效二十多年来詹某还有人民币3000元货款未拿到,本次执行法官听说廖某节前有回来,赶紧将该案再次列入拘留名单,成功将廖某带回执行局,耐心劝诫其遵法守信,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最终谢某内心有所松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偿还欠款,但目前自己手头确实拿不出钱,希望能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在10日内先还人民币2000元,之后每月还款人民币500元,直到还清所有欠款。








在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调解、体检、送拘留所等历时12个小时后,专项行动初战告捷。共拘传被执行人23人,拘留被执行人6人,达成和解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人民币36万元,严厉打击了“拖、躲、逃、赖”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持续向社会释放出诚实守信正能量。



闽清法院出品

供稿 |执行局

编辑 |陈 雅

初审 |季台赠

终审 |林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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